郭美美|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郭美美一审获刑两年六个月

2021年10月18日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 , 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汪邹雅有期徒刑七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郭美美|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郭美美一审获刑两年六个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