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他花2万多植发仍自感头秃,打官司结果遭遇败诉( 三 )


目前术后毛囊存活率是否有办法鉴定?“(临床上)很难鉴定,实际毛发移植过程多数不是在寸毛不生的头皮上进行的,可以直观去计算毛囊数量(存活率)。植发手术更多是在毛发稀疏的头皮上给它加密,所以这个是很难进行医学鉴定的,在术前规范的多角度拍照,视频和毛发镜检查非常有必要。”吴良才医生称。
律师:
消费者做医美前要慎重考察
机构宣传有效率或涉嫌虚假宣传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律师认为,判决书提到的“合同之诉”是消费者通过诉讼维权时选择的一种途径。“一般有‘合同之诉’与‘侵权之诉’两种诉讼途径。选‘合同之诉’需要做鉴定,证明对方违约了,但杨明无法通过鉴定举证,所以难以胜诉;如果选择‘侵权之诉’途径,则需要证明医疗过程中对方存在过错。”廖建勋还表示,杨明既然已选择合同之诉途径,就无法再通过侵权之诉进行维权。
广东华宪润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曼兴律师认为,本类案件在案由上属于合同纠纷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竞合,无论消费者在起诉时主张医疗机构构成违约还是侵权,都绕不开一个焦点:手术效果是否达到双方的共同预期与合同约定。具体到本案而言,杨明以手术效果未能达到“术后移植毛囊存活率在95%左右”为由主张医疗机构构成合同违约,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他负有举证责任。而从目前部分案例来看,“毛囊存活率”这类鉴定事项超出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也就是说,消费者很可能会陷入举证不能的困境。
陈曼兴律师也借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医美机构进行医美手术之前,一定要慎重考察与分析,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裁判文书网等软件和网站查询目标医疗机构是否存在相关诉讼案例,评估相关风险,以进一步考虑选定医美机构。
另外,对于植发机构的此类宣传,廖建勋律师认为,根据《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植发机构宣称能够保证“术后毛囊存活率”等说明有效率的广告行为可能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虚假宣传和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杨明|他花2万多植发仍自感头秃,打官司结果遭遇败诉】来源:南方都市报、咩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