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狗被车撞后受惊乱窜撞倒老太致其骨折,司机被判担责八成

开车时撞到一条突然跑出来的狗 , 狗受惊乱窜 , 撞倒一旁行走的老太 , 致其踝骨骨折 。
【无主狗被车撞后受惊乱窜撞倒老太致其骨折,司机被判担责八成】浙江临海市法院日前审理这起交通事故案 , 认定驾驶人承担80%责任 , 判决其保险公司赔偿26000元 , 驾驶人王某赔偿4000元 。
2019年3月的一天清晨 , 王某驾车经过临海江南街道时撞到一条没有拴绳的狗 , 狗受伤不重 , 但受了惊吓乱窜 , 把一旁70多岁的李老太撞倒 , 左外踝骨折 。
交警部门无法对事故做出责任认定 。 李老太几次向司机王某索赔 , 王某认为不是自己撞了老人 , 李老太该去找狗主人 , 其车辆投保公司也认为老太受伤与车辆事故无关 , 保险公司无需理赔 。
可偏偏这条狗来历不明 , 无法找到主人 。
今年5月 , 李老太将王某及其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 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4万余元 。
临海法院审理认为 , 李老太在道路上正常行走 , 王某驾车行驶没有尽到高度注意的义务 , 在未确保路面安全的情形下发生事故 ,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主观上有过错 。 虽然车辆没有直接撞到老太 , 但王某撞狗的行为开启了危险源 , 导致老太受伤 , 其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 , 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 王某的驾驶行为与狗主人疏于管理结合 , 造成李老太损害 , 构成共同侵权 , 但两者不具有共同故意 , 且两个条件中欠缺任何一个都不至造成损害 , 王某与狗主人都应为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 由于事故中的狗来历不明 , 无法追加主人为共同被告 , 庭审中李老太放弃了对狗主人的追究 , 法院准许 , 认定王某承担80%的责任 , 判决保险公司赔偿26000元 , 王某赔偿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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