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太深!女子签个名,结果自家房子被封了…

因项目亟需资金周转 ,
情急之下的王女士 ,
指望通过小额借贷公司贷款解困 ,
不料却遭遇“套路贷”。
借16.5万元却要还40万元 ,
就连抵押的房产也被查封 ,
一家人被迫寄人篱下……
近日 , 广州黄埔警方打掉一个“套路贷”团伙 , 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破获同类案件4宗, 涉案金额120多万元。
“套路”第一步:
签订“阴阳合同”
2017年初 , 家住文冲街的事主王女士因项目亟需资金周转 , 情急之下 , 就向小额借贷公司贷款欲解困 。 借贷中介告知王女士可以通过房产抵押来贷款 , 并将“盛X小额借贷公司”的老板李某(男 , 38岁)介绍给王女士 。 之后 , 王女士就一步步掉进了团伙的“套路贷”陷阱里……
2017年5月 , 王女士带着房产证与李某见面商谈 , 表示想借20万元 。 李某表示 , 借20万元 , 3个月内还清本金 , 扣除“砍头息”3.5万元(借贷行规) , 到账16.5万元, 每月须还息1.2万元 。 随后 , 李某拿出一叠厚厚的借款合同给王女士 , 并不断催促王女士签名 。
王女士在慌乱中 , 看到其中一份借款合同上写着借款40万元 , 就提出了疑问 。 李某表示只是公司的一个程序 , 做个样子 , 好向公司交差 , 即使王女士签了这份40万元的借款合同 , 但只需要还所借的16.5万元 。
为了尽快拿到钱 , 王女士在犹豫中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 李某在王女士落笔签名的瞬间 , 立马伸手抢回已签好名的借款合同 , 收归囊中 , 以防王女士反悔 。
其实 , 慌乱中的王女士签下了两份合同, 一份小合同 , 即王女士实际借款20万元的合同 , 另一份大合同 , 则是王女士借款40万元的合同 。 李某忽悠王女士签下大合同 , 目的是为了用大合同去法院起诉王女士, 为今后套取王女士抵押的房产“留有一手” 。
“套路”第二步:
制造虚假流水
明明只借款16.5万元 , 李某为何如此大方转40万元到王女士的账户上?难道不怕王女士携款潜逃吗?其实 , 这些都在李某的“掌控”中 。
签完借款合同后 , 李某就带着王女士找到最近的银行网点 , 通过银行自助终端机 , 分两次共转账40万元到王女士的银行账户 。
随后 , 李某现场督促王女士 , 将多转的23.5万元转到自己指定的第三方银行卡上 。
李某的这一波操作 , 就是为了制造虚假的银行资金流水 , 为其后续的提起诉讼保存证据 。 王女士全然不知 , 自己已然身陷“套路贷”泥潭 。
“套路”第三步:
提起虚假诉讼
借到钱的王女士 , 在接下来的6月、7月都按时还息1.2万元 。 到了8月 , 王女士没钱还本金和利息了 。 从这时起 , 李某就开始追债 , 还跑到王女士家中骚扰威胁 。 家人不堪其扰 , 四处筹款 , 王女士又还了7万元给李某 。
过了一段时间 , 王女士公司的项目上进了一笔款 , 就想着还清李某的欠款 。 王女士借了16.5万元 , 加利息和中间的一些小额转账共还款约11万元 , 还剩几万元未还 。
不料 , 李某竟说王女士还欠公司20多万元 , 要求王女士必须按照公司账上挂着的40万元数字还清贷款 , 债务关系才能解除 。 王女士不同意 , 就没有再继续还钱给李某 。
2017年10月份 , 王女士接到法院的传票 。
原来李某用40万元的借款合同(即大合同)到法院起诉 , 将王女士抵押的房产冻结了 , 并要求王女士按照合同还款40万元 。
房子被查封后 , 王女士一家无处安身 , 只能寄住在亲戚家 。
团伙成员悉数落网
广州黄埔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在侦查中发现 , 该案是典型的以“借款”为名非法占有事主财物的“套路贷”案件 , 存在收取“砍头息”、签订“阴阳合同”、制造虚假流水、恶意骚扰追债、诈骗、制造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 。
办案民警随即开展深度财富调查 , 抽丝剥茧 , 发现王女士转出去的23.5万元 , 在该团伙成员中几经流转 。 同时 , 办案民警还发现有多名相同遭遇的事主 , 进而核实出4宗同类案件。 至此 , 一个以李某为首的“套路贷”团伙 浮出水面 。
在摸清该团伙的成员组成、架构、活动规律并充分掌握其犯罪证据后 , 黄埔警方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 , 出动警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 。 8月16日、18日 , 刑警大队、红山派出所联合行动 , 先后在广州海珠、荔湾、天河等区 , 悉数抓获李某等6名团伙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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