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长堽路一早餐店油条铝残留量超标,或被罚款2万元

3月19日 , 有媒体报道了南宁市长堽路鸳鸯楼农贸市场附近一家早餐店的油条送检 , 发现油条铝的残留量为248mg/kg , 是标准限值的2.48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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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长堽路一早餐店油条铝残留量超标,或被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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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 ,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管局对涉事早餐店的油条进行了抽检 。 今天(3月24日) , 监管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显示 , 这家早餐店油条的铝残留量达达到281mg/kg , 是标准限值的2.81倍 , 检验判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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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监管部门初步了解 , 涉事早餐店的油条是自2020年8月起 , 从外采购回来销售 , 每天采购量为10-15根 。 涉事商家因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 执法部门将对涉事商家进行立案调查 , 开出0.2-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对于生产油条的商家 , 监管部门将根据线索继续调查 。
3月19日的新闻播出后 ,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 截止今日(3月24日) , 该局组织在辖区共抽检油条等油炸面制品15批次 , 目前样品正在进行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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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 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 涉及到采购食品、食品原料等 , 都应当主动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并保存进货相关记录和凭证 。
【南宁长堽路一早餐店油条铝残留量超标,或被罚款2万元】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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