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患艾滋8年未告知,婚姻关系被撤销引8.4亿人围观


1月4日 , 上海首例适用《民法典》新规 , 撤销婚姻关系案宣判 。这件撤销婚姻案 , 引起了8.4亿人的围观 。
男方婚前患艾滋8年未告知,婚姻关系被撤销引8.4亿人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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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原告人李某(女方) , 被告人江某(男方) , 是经人介绍认识并在一起的 。
在恋爱关系确定后 , 两个人便开始订婚、同居 。
在2020年4月 , 李某怀孕 , 6月28日双方登记结婚 , 并于当天到民政机关指定的机构进行婚前检查 。
这时 , 江某向妻子坦言:自己身患艾滋病8年 , 而且长期服药 。
虽然江某主动坦白 , 虽然他坚持称自己的艾滋病已经不再传染期内 , 虽然他说并没有想要伤害妻子 。
但是 , 这个欺骗行为无异于晴天霹雳 , 确确实实的伤害了妻子李某 。
李某无法接受 , 最终决定终止妊娠 , 并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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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 应当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 , 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 ”
撤销婚姻 , 和离婚是不一样的 。
【男方婚前患艾滋8年未告知,婚姻关系被撤销引8.4亿人围观】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 , 而撤销婚姻是对违法性的制裁 。
简单理解 , 离婚以后你的婚姻信息就是“离婚” , 再结婚就是二婚;撤销婚姻关系 , 下一次结婚仍然是第一次结婚 。
这一起撤销婚姻案 , 为什么会引起了如此大的关注呢?
一方面 , “撤销婚姻”这种说法在现实中比较少见 。
再一方面 , 大家是带着气愤去吃瓜的:这男的怎么可以这样呢?这不是害人嘛!
看一眼评论区就知道了:
一如大家所说:
“最基本的信任都不复存在了……”
“恶意骗婚!!”
“恶意传播艾滋 , 该判刑吧……”
“刻意隐瞒还让对方怀孕 , 真畜生……”
男方婚前患艾滋8年未告知,婚姻关系被撤销引8.4亿人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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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姑娘是幸运的 , 没有被不幸传染 。
但是 , 忍受欺骗、终止妊娠、承担风险这一系列的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 , 到底还得她来承受 。
患有艾滋病并不可耻 , 可耻的是故意隐瞒、欺骗 , 明知道有传染风险还令女方跟他结婚、怀孕 。
婚姻里最可悲的不是不忠 , 而是欺骗 。
因为隐瞒和欺骗从来不会“适可而止” , 直至受欺骗一方遍体鳞伤 。
不够坦诚的婚姻 , 能走多远呢?
所以女人决定要和一个男人开始婚姻前 , 要看清这三件事 , 保护自己防止被欺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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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体是否健康?
身体健康真的很重要
上面这个案件中的江某 , 就是因李某患有艾滋病而深受其害 。 身体是否健康?身体健康真的很重要
其实 , 我们经常能看到类似的新闻:
2020年6月 , 淮南一男子婚前隐瞒精神病史 , 多次入院治疗但未治愈 , 婚后常与妻子发生口角甚至恐吓;
2020年2月 , 吉林一男子婚前隐瞒家族遗疾病史 , 致使孩子出生后畸形 。
最近因为这一婚姻关系被撤销事件 , 也引起了人们对#婚前体检是否有必要#话题的讨论和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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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调查采访中 , 很多人表示知道婚前体检有必要 , 但是碍于情面或是害怕出现尴尬局面 , 就选择放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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