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味|为何《汉书》能佐酒?还不是因为"下酒菜"太够味了!

在网络时代,这句出自汉西域都护府副校尉陈汤笔下、又被郑而重之的录入《汉书》的名言,恐怕是二十四史中被引用次数最多、也最为人所熟知的"金句"。此言一出,往往会让人激情澎湃、热血沸腾,并深以先人的丰功伟绩而自傲。
不过在这句名言的背后,还有几个不得不说的小故事就并非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了。
其一,这句话的出现,其实是源于陈汤为了脱罪而向汉元帝刘奭拍的一个马屁——建昭三年(公元前36年),一门心思立功封侯的陈汤矫诏调动西域各国军队攻打康居,并斩杀郅支单于以下1500余人,彻底清除了在西域的匈奴势力。
矫诏就是伪造皇帝诏令,是一种严重侵犯皇权的行为,在两汉之后的近两千年里大多是砍一百遍脑袋都不嫌多的严重罪行。不过在讲究实用主义的汉朝情况就不一样了,矫诏被分为有害和无害两种情形——像博士徐偃打着皇帝的旗号公然破坏盐铁专卖的国策,就被直接砍死拉倒;而时为谒者的名臣汲黯持节擅自开仓放粮赈济灾民,则被汉武帝刘彻认定为"贤",仅将其贬为县令就算结案。
陈汤的矫诏行为显然对于大汉朝有利无害,处理结果也无非是贬官或者罚钱,可这与老陈升官发财的初衷严重不符啊!于是"博达善属文"的陈汤就发挥特长写了一封捷报,其中一句"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马屁把刘奭君臣拍得全身舒坦,于是举朝上下有志一同的替老陈和稀泥。最终陈汤矫诏非但无罪,还爵晋关内侯,不能不说是拜了这句"虽远必诛"之赐。
其二,"虽远必诛"固然热血,但唯有联系全文并搞懂其中的意思,才能让人血压直上180。
那么全句是啥呢?
"宜县头槁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汉书·卷七十·傅常郑甘陈段传第四十》
在这里"县"是动词,为悬挂之意;槁街即槀街,是汉长安的一条街名,特殊之处在于当时大汉朝属国的使节、质子以及被汉军活捉回来的蛮夷倒霉蛋们大多被安排在此集中居住,可将其视之为大汉朝的使馆区。话说以前汉人砍掉了敌国大人物的脑袋以后,喜欢挂在"北阙"上供人参观——北阙大致相当于后来的午门。大汉朝毕竟是礼仪之邦,所以这种看起来又血腥又野蛮的事情,让自己人围观、高兴一下就行了,用不着去吓唬老外。可陈汤这个不安分的家伙觉得这么做不够刺激,非得要求刘奭把郅支单于的脑袋挂到使馆区去吓唬那帮蛮夷,还得"以示万里",真是活脱脱的一副帝国主义嘴脸啊。
其三,"虽远必诛"虽然在今天为人广为熟知,但放在大汉朝其实不算啥。毕竟汉人吹……那啥的本事可谓独步古今。更关键的是,人家不但能吹,而且还能兑现。
要不然为何二十四史中,唯有汉书可以佐酒呢?
因为"下酒菜"实在是太够味了,不多喝几口不过瘾啊!
"南越王头已县于汉北阙矣。单于能战,天子自将待边;不能,亟来臣服。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为!"(《汉书·卷六·武帝纪第六》)
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经过卫霍等名将20多年的反复征伐、扫荡,匈奴人被打得落花流水,被迫亡命于漠北。恰恰又是在这一年,刘彻遣伏波将军路博德、楼船将军杨仆灭掉了南越国,其国王赵建德的头颅被高高悬挂在长安的北阙之上。
志得意满的刘彻有点控制不住嘚瑟一下的欲望了,便在这年冬天亲自率18万骑兵、分12路北上巡视边关。这一路刘彻"自云阳,北历上郡、西河、五原,出长城,北登单于台,至朔方,临北河"(引用同上),行程上千里,足迹踏遍北关,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向躲在不远处窥视的匈奴人耀武扬威——朕就在这里,彼辈可敢一战?
早就被吓破胆的匈奴人当然不敢露头。于是非常不满意的刘彻就给乌维单于下了前文引用的那道战书:南越王已经被老子弄死了,现在轮到你了。如果你敢战,我在这等你;如果不敢,那就痛快的来投降。一挨揍就撒丫子往那些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跑,这是老爷们干的事吗?
乌维单于对此的反应,《汉书》中的记载虽有异但无不同。《武帝本纪》中说乌维得书后,"匈奴詟焉"。"詟"(音同"哲")的意思是畏惧、惊骇,就是说匈奴人被吓得够呛;而《匈奴传》中的记载则更详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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