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常州一民警嫖娼后亮警官证勒索万元被提起公诉

中新网常州11月18日电 身为派出所的民警却嫖娼勒索 。 常州检察机关将这起案件的起诉书公开后 , 引发关注 。 18日 , 采访人员从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 , 当事人方某某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
根据常州检察机关的公诉书显示 , 被告人方某某1994年出生 , 大学文化 , 原系常州市某派出所民警 。 2020年6月18日晚 , 被告人方某某嫖娼后 , 向卖淫女宋某某表明自己是警察 , 还亮出警官证 , 以宋卖淫为由 , 要将其带至公安机关处理进行威胁 。 宋某某向方某某求饶 , 并提出向方某某支付10000元以求不被处理 。 被告人方某某通过微信收取宋某某的10000元转账 。
因涉嫌敲诈勒索罪 , 2020年6月25日 , 方某某被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刑事拘留 。 其后 , 该案由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侦查终结 , 以被告人方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强制猥亵罪 , 于2020年9月3日向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
检方认为 , 被告人方某某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方某某以胁迫方法强制猥亵妇女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检方在起诉书中表示 , 被告人方某某认罪认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 可以从宽处理 。 被告人方某某一人犯数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 应数罪并罚 。 被告人方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是自首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 提起公诉 。 【中国新闻网|常州一民警嫖娼后亮警官证勒索万元被提起公诉】(采访人员 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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