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国门湾互市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启动

在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丹东市招商推介会上 , 丹东国门湾互市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启动 。 据悉 , 我市边民互市贸易进口来源地扩大到东北亚五国 , 并被列入全国首批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地区 。
丹东国门湾互市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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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解读
丹东 , 地处东北亚中心地带 , 是环东北亚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环黄海经济圈的重要交汇点 。 丹东 , 是我国最大的边境城市 , 是陆上边境口岸型国际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 丹东 , 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二批沿海开放城市 , 也是我国重要口岸城市 , 同朝鲜接壤 , 与日、韩隔海相望 , 同欧洲陆海通道相连 。
一直以来 ,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边境贸易工作 , 边境贸易成为推动我国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对外开放、兴边富民的重要手段 。 随着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和“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入 , 边境贸易发展活力不足、政策法规滞后等发展瓶颈和短板问题日益凸显 。 为此 , 国务院下发了相关文件 , 就新时期改革创新相关体制机制 , 推动转变边境贸易发展方式 , 实现稳边安边兴边等内容提出十条意见 。 这是继1996年国发2号文件之后 , 第一次出台专门针对边境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文件 。
“国十条”中明确指出 , 边民互市商品不仅满足边民自用 , 还可以生产和发展致富 。 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 , 在商品、园区建设、财政税收支持等方面出台创新政策 。 并以负面清单的形式 , 明确边民互市贸易的底线和红线 , 给予边境贸易更大的灵活性和发展空间 。
文件还指出 , 把我市的边民互市贸易进口来源地扩大到东北亚五国 , 并将我市列入全国首批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地区 。
“国十条”作为今后边境贸易创新发展的纲领和指引 , 解决了多年以来互市贸易商品身份、落地加工等想解决而无法解决的问题 , 为边境地区经济发展、边民脱贫致富提供了国家政策支撑和保障 。
2020年5月份 , 辽宁丹东确定为全国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首批13个试点市县之一 , 这也是辽宁省惟一的试点城市 , 为我市迎来了新时代发展良机 。
政策介绍
面对时代赋予的机遇和国家的重托 , 丹东市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 按照市委十二届十六次全会精神和丹东市“十四五”规划思路的总体部署 , 以“把边境互市贸易创新发展作为推动我市扩大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领”为工作总目标 , 围绕“十四五”规划互市贸易创新发展的初步构想 , 在临港产业园区设立“互市贸易创新发展区” , 以日韩等五国的高端装备制造、精密电子、医疗产业落地为目标 , 申请国家赋予互市贸易创新发展区综合保税功能 , 创建新型监管方式 , 实现互市贸易落地加工政策与综合保税政策叠加 , 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 扩大进出口 , 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 拟在“互市贸易创新发展区”先行设立日本和韩国产业园 , 吸引日韩企业入驻 , 开展落地加工 , 产品既可以以保税的方式出口 , 也可以享受互市贸易政策销往国内 。 目前国家政策范围内我市的互市贸易额度为150亿美元/年 , 拟最大限度用于落地加工 , 把政策效应发挥到最大 。
8000元以下可免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 。 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列入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除外) , 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 , 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 超过人民币8000元的 , 对超出部分按照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
增值20%可扣除相应进项税额 。 针对不同类别的落地加工商品 , 企业生产的成品增值20%以上 , 可实施不同比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 可进入国内市场流通 。 高科技企业可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叠加 。
布局概况
丹东市互市贸易创新发展以互市贸易创新发展区(综合保税区)为核心 , 以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和互市商品落地加工产业园为两翼 , 打造内外联动、陆海互济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 通过构建“一核心、八区点、九园区”的边境贸易布局 , 推动我市边境互市贸易创新发展 。
【丹东国门湾互市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启动】(二三里编辑张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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