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全国首例技术调查官参审的污染环境案宣判
【技术|全国首例技术调查官参审的污染环境案宣判】中新网福建东山11月12日电 (郑勇 金李菁)11月11日,福建省东山法院对被告人黄某污染环境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该案系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参审的刑事案件,高效解决案件中涉及土壤污染认定及修复问题,在司法领域创新引入“植物富集”修复模式并首次发出“土壤净化令”,为生态修复多样化提供新样本 。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6月下旬至同年7月21日期间,被告人黄某在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原正益源制冰厂内,雇佣他人擅自进行煤油灯头、螺丝钉等金属表面加工处理 。在加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铬、镍等重金属废液、废渣,未经处理直接从车间排水沟进入沉淀池,再经塑料管道排往化粪池,后因塑料管道破损,废水无法流入化粪池而漫流入周边草地,造成铬、镍和PH超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 。
为更好查明案件技术事实,经东山法院申请,漳州中院指派“漳州法院生态环境技术专家库”成员,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的黄旭光、王振红两位教授作为本案技术调查官 。
案件审理期间,两位专家多次到案发现场辅助实地勘查、调查、取样等工作,并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对司法鉴定意见的合理性及受污染地块修复的可行性和修复方案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完善建议 。
最终,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禁止被告人黄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从事重金属加工相关职业,期限三年 。
东山法院同时向黄某发出“土壤净化令”,要求黄某在判决生效后严格按照与第三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保质保量完成对受污染地块土壤的净化修复 。
据黄旭光教授介绍,为了修复被重金属污染地块,该案引入“植物富集”模式,通过选取对铬和镍有超富集能力的植物,吸收重金属,降低有毒有害的污染物,逐步恢复土壤生态功能 。
东山法院院长林跃轶表示,该案的审理通过探索技术调查官全流程参与机制、“植物富集”修复模式、“土壤净化令”三项创新,推动了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落地见效 。
庭审后,福建省法院、漳州中院、东山法院联合在现场召开座谈会,总结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机制运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措施 。(完)
【编辑:张燕玲】
推荐阅读
- 病毒|呕吐、腹泻!全国多地出现多名学生感染!已进入高发季
- 土地市场|前10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额增长5.8% 土地市场降温明显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入股沈阳机床集团,持股超60%
- 北京晚报|《北京蓝皮书》系列报告:多项文化指数全国居首,12345市民热线满意率超八成
- 电池技术,相机发烧|防爆相机多少钱能买到?
- 行业互联网|深圳第22届高交会闭幕:一大批新技术新成果集中亮相
- 美国|美国新冠病例超1100万 福奇称需实施全国性强制口罩令
- 上涨|10月全国45城新房价格上涨
- 上涨|10月全国39城二手房价上涨
- |商务部:前10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8006.8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