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被“运毒犯”冒名15年:及时纠错是弥补受害者应有之义

受害者|被“运毒犯”冒名15年:及时纠错是弥补受害者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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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于网络 。
听说过冒名顶替上大学的 , 你听说过进监狱服刑也有冒名进的吗?
据上游新闻报道 , 今年9月15日 , 在广东打工多年的湖南省安仁县牌楼乡人周柏林 , 突然接到驻村民警电话 , 称其“有贩毒案底” 。 他这才发现 , 早在15年前 , 自己的身份被他人冒名成为“运毒犯” , 该“运毒犯”经云南省保山市中院判决获刑15年 , 但经5次减刑后于2015年出狱 。 发现“被冤”后 , 周柏林前往保山市检察院、保山市中院申诉 。
近日 , 云南省保山市检察院证实 , 已向保山市中院发出检察建议 。 保山市中院回应称 , 对周柏林的申诉正在办理之中 。
周柏林的清白 , 其村委和所在工厂都可以提供证明 。 就目前看 , “运毒犯”是真的 , 被抓进监狱服刑也是真的 , 只不过 , 名字和身份信息却是假的 。 到头来 , 这起把被告人身份张冠李戴的“运毒案” , 无疑应归于错案范畴 。
是错案就得及时纠正 。 通常而言 , 犯人从侦查、审讯、起诉到判刑、减刑 , 都需要身份核对 。 周柏林说 , 他在检察院内部系统里看了冒名者的照片 , 与他的身份证照片样貌相去甚远 。 有关单位在长达15年间未发现这个错误 , 确实不应该 。 不排除这里面有疏忽大意的因素 , 前些年身份证丢失注销制度与联网核查机制还不完善 , 冒用现象也时有发生 。 但无论如何 , 办案的司法机关都有责任尽快进行纠错 。
【受害者|被“运毒犯”冒名15年:及时纠错是弥补受害者应有之义】为了自己的清白 , 周柏林在发现“冤情”后迅速赶到云南省保山市检察机关 , 证明那个叫周柏林的运毒犯不是自己 。 可以说 , 周柏林这样做 , 既是为自己“伸冤” , 也是帮助司法机关查明那起运毒案真相的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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