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南阳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_原始标题是:首批65所!南阳这些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试点)
11月4日 , 南阳市教育局发布《<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中小学生|南阳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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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实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7〕2号文件)、《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和《南阳市教育局等六部门转发<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一〔2020〕121号)有关精神 , 借鉴郑州、新乡等地经验 , 结合我区实际 , 特制定如下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 进一步满足新时代中小学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 , 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 ,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 提高教育公共服务能力 , 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 。 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应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 各学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 , 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收费、安全保障等 , 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 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
(二)惠民原则 。 开展课后服务应坚持非营利性、普惠性、公益性 。 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 利用学校管理、人员、场地等资源 , 为学生免费提供活动场地、设备仪器等 ,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要提供免费服务 。
(三)渐进原则 。 开展课后服务要实事求是 , 从实际出发 , 积极扩充教育资源 , 加强师资队伍和校园文化建设 , 扎实稳妥、分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 , 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
(四)主渠道原则 。 各中小学校要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 要强化学校管理 , 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 , 完善工作措施 , 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 , 指导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 , 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有兴趣培养需要的学生、有其他学习要求的学生 。 优先保障单亲家庭子女、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 。
(二)服务时间:一般从下午放学后开始 , 春夏秋季至18∶30结束 , 冬季至18∶00结束 。 原则上在放学后两小时以内 。 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校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
(三)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 要充分挖掘教育资源 , 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健康体魄、兴趣特长 ,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 提高学习效率 。 可以组织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 , 开展文体、科普、社团活动 , 以及娱乐游戏、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 , 对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等特殊群体学生给予关爱、辅导、帮助 。 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 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集体补课、教学、考试 。
(四)服务人员:课后服务工作任务可由在职教师、退休教师、社会各界人士担任 。 鼓励有资质的校外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志愿者进校免费开展课后服务活动 。 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场所、设施等资源支持课后服务工作 。 要积极发挥家长作用 , 鼓励家长自愿参与学校课后服务 。
四、服务经费
建立课后服务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 向参加课后服务的工作人员发放适当劳务报酬 。 所产生费用由区财政和家长共同承担 , 统一财政账户管理 , 发放标准由课后服务工作委员会商定 , 并报区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 区政府强化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 成立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委员会 , 规范做好课后服务的组织实施;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研究 , 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 , 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 保障课后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 。 财政部门要为开展课后服务学校提供财政经费支持;教育部门要发挥教育管理和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优势 , 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开展好学生课后服务 。 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 , 统筹各类资源 , 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 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 。
(二)严格规范管理 。 课后服务工作要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 学生需要参加课后服务的 , 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 , 课后服务工作委员会审核并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后组织课后服务工作 。 各学校要将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向家长公示 , 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 , 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 ,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 。 课后服务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经费管理 , 主动向家长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 主动接受家长监督 。 对借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 , 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三)保障学生安全 。 各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 落实安全责任 , 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 制定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 做好安全预案 , 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 。 要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 , 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
(四)强化督促指导 。 区政府督查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和督查 , 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
(五)加强宣传引导 。 各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 , 加强正面引导 , 及时总结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 , 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 ,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南阳市教育局)
【中小学生|南阳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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