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原油“先放后检”检验监管模式改革首月企业获得实惠

【进口原油“先放后检”检验监管模式改革首月企业获得实惠】据石家庄海关统计 , 自10月1日进口原油检验监管模式调整为“先放后检”以来 , 该关共验放进口原油105.24万吨 , 为企业节约费用160余万元 , 有效缩短放行时间 , 确保企业生产不间断 , 保障京津冀原油供应 。
进口原油“先放后检”检验监管模式改革首月企业获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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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原油“先放后检”检验监管模式是指 , 企业进口原油在海关完成现场信息核查、取制样等检查并符合要求后 , 在实验室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即可开展卸货和转运 , 但须经海关检验合格、出具证单后 , 方可销售、使用 。
为保障企业充分享受原油检验监管模式改革红利 , 石家庄海关通过微信、现场咨询等方式积极向进口原油收货人、代理人宣传解读政策 , 针对新的监管方式 , 制定专门工作方案 , 理顺检验监管流程;开展企业调研 , 与天津石化、沧州炼油厂等6家单位座谈 , 听取企业对进口原油监管新模式的意见建议 。
“原油‘先放后检’政策实施后 , 我们能在第一时间卸货和转运 , 缩短滞港时间 , 企业运营成本大幅降低!”曹妃甸港区原油码头负责人温新伟高兴地说 。
(燕都融媒体采访人员呼延世聪通讯员李恩斌、李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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