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短视频用户规模达到8.81亿!音集协:使用音乐应当取得授权

【北京日报客户端|短视频用户规模达到8.81亿!音集协:使用音乐应当取得授权】
2020年11月7日下午 ,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在京召开“短视频平台音乐版权维权情况发布会” 。 音集协就目前短视频平台使用音乐录音制品情况和权利人维权情况做了介绍 , 10家权利人代表介绍了所持版权作品被短视频平台侵权的情况 , 大家共同提出希望短视频平台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 与权利人携手合作共建短视频平台合法使用音乐录音制品的行业经营环境 。
北京日报客户端|短视频用户规模达到8.81亿!音集协:使用音乐应当取得授权
本文插图

发布会现场
短视频作为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新风口 , 近几年来保持着惊人的高速增长态势 。 据《2020***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显示:短视频用户规模达到8.81亿 , 占网民整体的87% , 短视频平台每日新增短视频数量可高达千万条以上 , 其中背景音乐的使用占据了很大的份额 。 在短视频平台和平台主播们享受着新兴经济模式带来的巨大市场红利的同时 , 音乐著作权人的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 大量未经权利人授权的作品被滥用 , 网络音乐盗版侵权之风在短视频上卷土重来 。
近年来 , 不断有会员向音集协反映短视频平台侵权使用音乐录音制品的情况 ,希望协会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 依法维护权利人权利 。 据音集协副理事长周亚平介绍 , 截至目前为止已有100多家会员陆续与音集协签署协议 , 向音集协授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短视频APP使用的音乐类录音制品相关权利 。 为不负会员重托 , 音集协一方面向国家版权局汇报情况 , 请国家版权局给与指导和支持;另一方面迅速采取行动 , 结合国家版权局开展的“剑网行动” , 建立短视频平台领域的著作权许可秩序 。
音集协通过组建专门团队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 , 并与各大短视频平台沟通交涉音乐版权问题 。 据音集协副总干事国琨介绍 , 目前抖音、彩视等短视频平台积极反馈解决问题 , 已与音集协达成版权合作方案 , 为短视频行业做出了表率 。 但也有以快手为代表的部分平台逃避法律责任 , 至今尚存在数量惊人的侵权行为 。
受音集协委托 , 第三方检测机构上海音乐版权服务平台对部分作品(63688首)在快手APP上进行的版权监测显示:截至2020年11月6日 , 快手涉嫌侵权使用上述作品作为背景音乐的视频数量高达8265万个 , 总播放量达到2.98亿次以上 。 如许嵩演唱的《有何不可》有约90万个视频涉嫌侵权使用 , 王豆豆演唱的《小甜心》有约450万个视频涉嫌侵权使用 , 徐环、洛天依演唱的《1234567》有约131万个视频涉嫌侵权使用 。 由于监测时间尚短、投入成本所限 , 以上监测数据只是冰山一角 。 随着投入监测作品数量增加、监测手段升级和时间推移 , 数量还将几何增长 。
针对上述侵权行为 , 自2019年9月开始音集协就与快手反复沟通要求停止侵权、对权利人进行赔偿及建立版权合作 , 但快手反馈迟缓、拖延 , 不愿积极解决版权问题 。 周亚平提出:“快手这种做法既违反了著作权法 , 也是行业道德的缺失 。 对于这样一家寻求上市的互联网科技企业 , 其主营业务却存在这样严重的一个法律风险 , 我们不知道它如何取得资本市场的信任 , 如何面对证券监管部门的管理 。 ”
据悉 , 音集协已经就快手的侵权行为正式向国家版权局投诉 。 同时 , 音集协诉快手侵犯《鸿雁》等5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于2020年10月12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 。 音集协要求快手停止侵权并赔偿人民币共计13万元 , 此案将于2020年11月9日开庭审理 。
发布会上 , 律师代表周家奇就短视频平台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读 , 认为短视频平台存在“音乐—视频—流量—收益”链条 。 平台使用音乐的方式复杂多样 , 并呈碎片化 , 音乐来源也有平台提供或用户上传等不同方式 , 涉及到音乐作品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 在维权工作中还存在取证难、统计难、主张难、商业性强、缺乏付酬标准等问题 。 权利人需要团结起来 , 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
太合音乐集团、正大国际音乐制作中心、北京无限星空音乐有限公司也代表权利人发表了意见 , 大家认为:快手等短视频平台无视音乐人的权利使用音乐作品 , 对音乐人产生巨大伤害 , 甚至影响到音乐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 在流媒体版权保护基本完善的当下 , 短视频平台的版权保护亟待解决 。 音乐给短视频平台带来巨大收益 , 理应给予音乐著作权人相应回报 。 特别是对于小权利人来说 , 面对互联网巨头缺乏议价能力 , 更需要合力维权 。 权利人代表一致表示 , 支持并感谢音集协代表权利人对短视频平台所做的维权工作 。
周亚平总结到:音集协代表众多分散的权利人、集中大家的意志与强大的短视频平台进行平等对话 , 这是权利人的意志所托 , 也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重要职责 。 因此 , 不管是谁 , 只要不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 我们就对他说“不” 。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 短视频平台侵犯音乐著作权的行为需要全社会的关注 。 我会针对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维权行动的目的并不是索要高额赔偿 , 而是希望通过案例 , 让全社会关注短视频平台侵权使用音乐录音制品的问题 , 最终与短视频平台建立起合法使用音乐录音制品的机制 。 这是为了维护国家版权市场秩序 , 为了维护音乐著作权人的权益 , 为了音乐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 , 同时也是为了促进快手这类短视频平台规范运营、健康发展 。 音集协作为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 未来将继续积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 推进短视频平台的维权工作 , 希望相关各方携手努力 , 共建短视频平台良好版权生态 。
来源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网站
编辑:谢永利
流程编辑 刘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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