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广东阳江一起8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二人被判死缓

中新网广州11月6日电 采访人员6日获悉 ,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被告人余斌、洪贤实、洪谷链等8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 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故意伤害罪 , 敲诈勒索罪 , 赌博罪 , 寻衅滋事罪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 , 数罪并罚 , 判处主犯余斌死缓刑 , 并处罚金;判处骨干成员洪谷链死缓刑;判处洪贤实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 。 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七年六个月 。
法院审理查明 , 自2000年起 , 被告人余斌为牟取非法利益 , 积极招揽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 , 通过实施敲诈勒索、非法高利放贷、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 逐步形成以余斌为组织者、领导者 , 以洪贤实为领导者 , 洪谷链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该组织长期在阳江市城区及周边郊区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 , 对鱼贩强收保护费 , 以此聚敛钱财 。
2000年 , 余斌等人向东平码头的鱼贩们提出要收取保护费 , 并多次威胁若不缴纳会被殴打 。 此后 , 余斌指使组织成员在东平码头巡查 , 对停缴保护费的鱼贩进行拦截、殴打 , 对当地的收鱼卖鱼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了恶劣影响 , 并致使两名鱼贩受伤 。 鱼贩们因难以盈利 , 集体向警方报案 , 余斌等人才被迫停止收取保护费 。
为扩大组织势力 , 余斌及其组织成员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 。 2004年11月5日 , 余斌等人在夜总会因抢麦克风与他人发生矛盾 , 余斌遂指使洪贤实、洪谷链等组织成员追打对方 , 致使被害人杨某某当场死亡 。
法院认为 , 以余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较多 , 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 , 骨干成员固定 , 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 , 为非作恶 , 欺压群众 , 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 。 余斌作为组织、领导者 , 应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 , 其他成员应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责任 。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 , 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中国新闻网|广东阳江一起8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二人被判死缓】(索有为 刘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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