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黑龙江省将打造全国知名“直播电商之都”|力争两年后实现直播带货销售100亿元


互联网|黑龙江省将打造全国知名“直播电商之都”|力争两年后实现直播带货销售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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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黑龙江省将打造全国知名“直播电商之都”|力争两年后实现直播带货销售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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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日前印发 。 根据《计划》 , 我省将创新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 推进电子商务赋能产业;发挥直播人才集聚优势 , 加快培养一批直播电商销售及运营人员 , 建设一批直播电商共享基地 , 引进培育一批头部直播机构、MCN(多渠道网络)机构 , 孵化一批网红品牌 , 整合一批境内外供应链 。 从2021年开始连续三年 , 省级财政将每年使用产业结构调整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直播电商等新经济新业态发展 。
到2022年底 , 力争建成一批直播电商共享基地 , 培育100个骨干企业、1000个网红品牌 , 培训10万名直播销售和运营人员 , 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直播电商之都” 。 实现直播带货销售100亿元 , 集聚生态企业1000家 , 带动产值1000亿元 。
1 大规模培育直播电商人才:现有表彰项目向直播电商行业适当倾斜

我省将广泛开展直播电商培训 , 支持具有培训能力的企业、高校、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MCN机构等培训主体 , 分类组织开展直播电商技能培训 , 培育一大批掌握电商运营基本知识和直播电商技能的主播素人和运营人员 。 依托直播机构和MCN机构 , 针对专业主播进行包装和打造 , 力争培养一批头部、腰部及素人网红主播 。
我省将健全直播电商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 , 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 , 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 。 加大选树表彰激励力度 , 现有省级人才表彰项目向直播电商行业适当倾斜 , 鼓励各地对直播电商人才给予相应奖励或政策支持 。
2 打造直播电商共享基地:打造“龙江好货”电商产品和网红品牌
我省将鼓励利用政府部门闲置房产以及市区闲置厂房仓库等设施建设或将原有电商产业园区改造升级成为集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品牌孵化、供应链、生活配套服务于一体 , 硬件齐备、专业化团队支撑、人才培养孵化功能完备的直播电商共享基地 。 吸引第三方供应链平台入驻 , 为共享基地提供丰富的产品资源 。

推动直播电商与本地产业协同发展 , 逐步带动我省产业链供应链提档升级 。 强化网销产品的设计、生产、营销 , 打造多品类、有特色、供应足的“龙江好货”电商产品和网红品牌 。 鼓励开展田间地头、厂地、仓储等直播形式 , 推进以销定产 , 实现产品电商化包装和规模化生产供应 , 推动龙江造、龙江产“卖全国、卖全球” 。
3 创新直播电商应用:推进“直播+农业”“直播+扶贫”
我省将鼓励直播电商助力农产品上行 , 推进“直播+农业”“直播+扶贫” , 开展农业产地、基地直播 , 拍摄农产品短视频 , 促进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卖得掉、卖得快、卖得好、卖得远 。 鼓励直播电商助推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 , 推动“直播+商圈”“直播+展会”“直播+批发市场”“直播+小店经济”等 。
鼓励开展跨境电商直播 , 支持跨境电商直播机构培养精通语言、了解产品和消费习惯的中外主播 , 利用跨境电商直播实现进口与出口双向流通 。 探索多元化直播电商应用场景 , 推动餐饮住宿、租赁、商务服务、教育、文化旅游、制造等行业企业开展直播电商活动 , 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的新模式 , 实现“万物皆直播”的新消费场景 。
4 营造良好直播电商环境:评选“诚信规范经营直播电商达人”

我省将深化与直播平台合作 , 加大与阿里巴巴、腾讯、抖音等直播平台的合作 , 着力引进一批直播电商平台区域服务中心 。 组织开展各类直播电商活动 , 依托行业商协会 , 举办业内知名的直播电商峰会及专业性论坛 , 开展直播电商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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