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央行:通过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明确金融控股公司董监高的任职条件

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 岳品瑜 刘四红)11月2日 , 据央行官网消息 , 为促进金融控股公司专业管理队伍的形成 , 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运作 , 防范经营风险 , 央行起草了《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董监高规定》) ,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 。
【央行|央行:通过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明确金融控股公司董监高的任职条件】据悉 , 在监管主体方面 , 央行负责对金融控股公司董监高进行备案和监督管理 , 央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在央行授权下 , 负责住所地在本辖区的金融控股公司董监高的备案和监督管理 。
此外 , 在设定任职条件方面 , 一是通过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 明确金融控股公司董监高的任职条件 。 二是根据职务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任职条件 , 如对董事长、总经理等工作年限要求较高 。 三是结合金融控股公司特点 , 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人员构成提出针对性要求 , 如所控股金融机构含商业银行的 , 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应分别至少有一人有该领域任职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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