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拉人头”骗贷400多万 男子获刑二年

湖南岳阳:“拉人头”骗贷400多万 男子获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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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 , 被告人罗某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 , 构成骗取贷款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责令罗某退赔银行贷款本金共计396.03万元 。
法院审理查明 , 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 , 被告人罗某通过拉人头借用邝某等58人的名义 , 提供虚假贷款申报材料和担保人、虚构贷款用途 , 伙同甲银行岳阳君山支行工作人员刘某(已判刑) , 骗取每人人民币5万元的小额农户贷款 , 共计290万元 。 另查明2015年1月至12月 , 罗某再次通过费某等5人名义 , 采用相同手段从乙银行骗取贷款共计140万元 。 造成甲乙两银行贷款本金损失严重 。 截至案件审理 , 罗某共计偿还甲乙两银行本金共33.97万元 。
2020年1月14日 , 罗某在武汉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 。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罗某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 , 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 , 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 构成骗取贷款罪 。 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 属坦白 , 且自愿认罪认罚 , 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湖南岳阳:“拉人头”骗贷400多万 男子获刑二年】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喻沛智
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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