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中院|天津市统计局原局长武军定一审获刑十年半 受贿超648万

【天津一中院|天津市统计局原局长武军定一审获刑十年半 受贿超648万】2020年10月22日 , 天津一中院公开宣判天津市统计局原局长武军定受贿、贪污案 , 对被告人武军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贪污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9年 , 被告人武军定在担任天津市统计局副局长、局长期间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8.2745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31.00702万元 。
天津一中院认为 , 被告人武军定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 ,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 贪污数额巨大 , 且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 , 依法应从严惩处 。 鉴于武军定具有立功、坦白、积极退赃并预缴罚金、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全部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 , 且其所犯贪污罪还具有自首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 , 依法对其贪污犯罪减轻处罚 , 对受贿犯罪从轻处罚 。 根据武军定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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