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公款共计2000余万元,我在女人身上花了1200多万元

近日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原正科级负责人 王风昭贪腐案开庭审理 , 即墨区组织各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及区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30余人 , 以远程同步观看直播的方式旁听庭审实况 , “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
贪污公款共计2000余万元,我在女人身上花了1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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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纪委监委供图
5年间 , 贪污公款42次 , 总额达2000余万元 。 2020年8月18日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对被告人 王风昭以贪污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 , 并处罚金20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 , 并处罚金200万元 。
责令退赔贪污违法所得2069万余元 , 退赔挪用公款违法所得750元 。
依法变卖随案移送的三处房屋、五辆汽车及一枚DR戒指 , 并予以退赔 , 不足部分由被告人王风昭继续退赔 。
【贪污公款共计2000余万元,我在女人身上花了1200多万元】贪污公款共计2000余万元,我在女人身上花了1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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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公款共计2000余万元,我在女人身上花了1200多万元】经审理查明 , 2012年8月至2017年10月 , 被告人王风昭在担任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财政所负责人期间 , 利用职务便利 ,采用虚票、伪造领导签字、通过他人账户走账及提取等方式贪污2069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 , 挪用公款249万余元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
虚票、伪造签字 , 5年间贪污公款42次
“世间没有后悔药 , 自己做的事、犯的罪 , 就要付出代价 。 在办案人员的帮助下 , 我才清醒过来 , 认识到自己过去是多么愚蠢、可悲 , 竟然置纪律法律于不顾 。 ”2019年11月22日 , 被即墨区纪委监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后 , 王风昭悔之已晚 。
经查 , 2012年8月至2017年10月间 , 王风昭利用担任北安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负责人的职务便利 , 通过虚票、伪造时任办事处主任签字、从个人银行账户走账及直接从财政所公户提取等方式 , 贪污公款共计2000余万元 , 用于包养、购买股票和理财产品、进行期货交易及日常挥霍等 。
在这5年间 , 他共计贪污公款42次 。 从起初的小心试探 , 到后来的放肆妄为 , 梳理这份冗长的“账单”可以窥见王风昭的心态转变—
初任财政所负责人前三年 , 他并未染指公款 。
2012年, 他分3次贪污71万余元 。
2013年 则“按兵不动”选择观望 。 因为一时没出问题 , 他的胆子渐渐大起来 。
2014年 共“出手”12次 , 贪污总金额也升至535万余元 。 当年4月到9月 , 他每个月都有“进项”其中6月更是达到了150万元 。
2015年 再次偃旗息 ,之后他再无忌惮 。
2016年 分10次贪污583万余元
2017年 分 17次贪污近880万元 。在这42笔款项中 , 最少的一笔为1.749万元 , 最多的一笔达160.17万元 。
这一心态转变的过程在王风昭的忏悔中也得到了印证 。 据他回忆 , “2012年8月将26万余元公款占为己有 , 是我第一笔贪污 。 当时心情很复杂 , 既害怕又担忧 , 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惶恐中度过 ,可过了些日子没有被发现 , 我就铤而走险 , 开始了第二次、第三次…”
一边挪用公款炒股、办企业
一边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
食髓知味 。 那时的王风昭 , 又怎会想到不过短短5年 , 自己就完全堕落成了另一个人 。 “不单单是贪污公款数目巨大 , 他还挪用公款炒股、买基金、经商办企业 , 接受他人的吃请、礼金 。 ”办案人员介绍 ,“就像他自己评价的那样 , ‘利令智昏、几近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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