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监护人|驻巴巴多斯使馆发布办理护照或旅行证所需材料( 二 )


9、如新生儿有外文名,需在《儿童申请护照/旅行证声明书》空白处填写“我已被告知,孩子的英文名字为xxxx加注在备注页上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为新生儿办理护照、旅行证等证件时,根据中文姓名填写对应的姓名拼音,我馆将为其外文名在备注页进行加注 。
(三)旅行证换发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和《同意为未成年人颁/换/补发护照的声明书》各1份(由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填写);
2、符合电子护照照片要求的近期(半年内)白底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无美颜、无P图)3张;
3、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为儿童办理旅行证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四)旅行证补发(为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的申请人签发新的旅行证)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和《同意为未成年人颁/换/补发护照的声明书》各1份(由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填写);
2、符合电子护照照片要求的近期(半年内)白底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无美颜、无P图)3张;
3、旅行证复印件(如有);
4、《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知情声明》;
5、为儿童办理旅行证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编辑: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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