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网站|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推广使用“公益上海”平台的通知

:原题为_上海市民政局网站|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推广使用“公益上海”平台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 , 各局属单位、局管社会组织:

为推进上海“公益之城”建设 , 依法规范全市民政系统志愿服务工作 , 保障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 根据《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 现就在全市民政系统推广使用“公益上海”平台(以下简称“公益上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民政领域是志愿服务的重要阵地 , 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 , 推动各局属单位、局管社会组织使用“公益上海”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等工作 , 鼓励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申领“公益护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 确保“公益上海”在民政领域内率先使用、全面覆盖 , 为其他领域推广使用“公益上海”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作出示范 。
二、主要内容
(一)尚未申报“公益基地”的 , 根据《上海市公益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沪民规〔2018〕5号)的要求申报“公益基地” 。
(二)依托“公益上海”发布志愿服务岗位、招募持“公益护照”的志愿者、记录志愿服务时长、出具志愿服务证明 。
(三)广泛动员干部职工 , 通过微信“公益上海”入口注册、申领“公益护照” , 报名“公益上海”发布的志愿服务岗位 , 积极推介周边群众使用 。
三、工作要求
(一)各局属单位、局管社会组织应于2020年11月前启动公益基地申报工作 , 年底前完成民政系统公益基地全覆盖 , 累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时间不低于10小时 。
(二)各局属单位、局管社会组织应安排专人负责公益基地申报工作 , 接受“公益上海”管理员培训 , 并于命名后履行公益基地管理员的相关职责 。
【上海市民政局网站|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推广使用“公益上海”平台的通知】(三)各局属单位、局管社会组织动员在职干部员工积极申领“公益护照” 。
(四)各局属单位、局管社会组织已建有志愿服务队伍的 , 应于2020年底前整建制申领“公益护照” , 使用“公益上海”开展志愿服务 。
(五)各区民政局局属单位、局管社会组织相关工作参照执行 。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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