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遵义一涉黑团伙,主犯领刑24年

【被告人|遵义一涉黑团伙,主犯领刑24年】日前 , 遵义市中院委托播州区法院对一起涉黑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 该案主犯袁仕刚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 , 被判刑24年 , 其余30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刑2年至21年 。
被告人|遵义一涉黑团伙,主犯领刑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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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 , 该案被告人、43岁的袁仕刚及其同伙 , 均为习水县土城镇人 。长期以来 , 以袁仕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遵义市城区及习水县、赤水市等地实施数十起刑事案件 。经遵义市公安局指定管辖 , 该案由播州公安分局侦办 。去年8月 , 警方向社会公开征集袁仕刚等人犯罪线索 。
播州区法院一审审理查明 , 自2005年以来 , 被告人袁仕刚等人纠集在一起 , 为牟取非法利益 , 形成以袁仕刚为组织、领导者 , 袁丁、赵继红等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该组织先后实施了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 , 攫取了巨额非法财富 , 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
经审理 , 播州法院以被告人袁仕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10项罪名 , 数罪并罚 , 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24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0名被告人 ,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21年不等的刑罚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者数额不等的罚金 。
一审宣判后 , 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向遵义市中院提起上诉 。遵义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 , 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维持原判 , 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
贵阳日报融媒体采访人员 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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