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公司|情系百姓解民忧 热情洋溢办实事

2020年8月14日 , 获嘉县火车站广场拆迁安置楼7名群众代表本栋楼40户居民到县信访局上访 , 反映自来水主管道损毁导致漏水 , 总表(8月5日)水量613吨与每户实际用水量相差400余吨 。 要求政府按照当年安置时的承诺将自来水无偿改造成一户一表;另外水费按实际用水量交费 , 多余部分不予承担 。
县信访局接访后 , 多次协调自然资源管理局、住建局、新水水务公司等单位进行处理 。 并安排水务公司实地勘查 , 预算该栋楼按一户一表改造费用共需9万元 。 业主们不愿承担该费用 , 认为这是拆迁安置楼的建设遗留问题 , 应由政府承担费用无偿改造 。 为更好的推进案件的调解 , 加强工作力量 , 2020年9月3日 , 该案转至县矛调中心协调处理 , 成立由县矛调中心主任、省优秀调解员王随芳牵头 , 县信访局副局长郭芳、信访接待中心主任李萍、市优秀调解员马世启组成的专案调解小组 , 共同处理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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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 , 火车站广场拆迁安置楼是2003年县政府开发火车站广场时由原获嘉县土地储备中心牵头建成的政府安置小区 , 共3栋楼 , 每栋楼40户居民 。 当时因安置楼附近区域没有通自来水 , 为方便群众生活 , 接通了附近某单位的水塔并每栋楼安置了一个总表进行供水 , 后逐渐接通自来水 , 但每栋楼的业主仍共用一个总表缴费 。 2020年8月5日 , 拆迁安置楼3号楼在抄总水表时发现与各家户水表汇总数相差400多吨水 。 经和水务公司联系 , 开展了关闭阀门自查 , 但关闭了总阀门和每户阀门后 , 水表仍然走动 。 水务公司怀疑地下管道坏了 , 需业主补齐水费再进行排查维修 。 业主们认为多交水费不合理 , 且多年共用一个总水表非常不方便 , 希望无偿进行自来水管道改造成一户一表 , 故上访寻求政府帮助解决 。
调解小组分别于9月3日、8日、9日、11日召集业主代表进行思想沟通 , 疏导情绪 , 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 , 并提出业主需要承担部分改造费用的理由:因拆迁安置距今17年 , 当时承诺的一户一表并没有在协议中体现 , 加上机构改革、工作人员调动 , 有关个人承诺已无从查起 , 再说用水现状已维持了17年 , 业主完全不承担维修改造费用也不合乎情理 。 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 , 业主从最初的不愿承担任何费用 , 变为愿意承担部分改造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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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解决群众的吃水问题 , 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 9月11日 , 获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文攀召集信访、住建、水务公司、矛调中心相关负责人研究该案件的处理方案 。 调解小组汇报了该案件的调解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 与会单位共同探讨 , 最终确定了3号楼业主承担部分改造费用 , 不足部分由水务公司承担的实施方案 。
9月14日调解小组在县矛调中心主持召开由住建局、水务公司及3号楼业主代表参加的协调会 , 进一步沟通协商 , 最终达成调解协议:3号楼共有住户40户 , 全楼自来水改造费用9万元 , 每户承担1400元 , 合计56000元 , 剩余部分县新水水务有限公司承担;8月5日前613吨水费由40户业主承担 , 8月5日后至改造完工水费由县新水水务有限公司承担 。 施工中如遇本协议未约定的事由出现 , 由调解小组主持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


9月15日 , 火车站广场拆迁安置楼3号楼自来水管道改造工程开始施工 。 9月16日调解小组到施工现场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具体细节问题 。 9月24日 , 自来水管道改造完成 , 调解小组又实地查看验收 。 看着哗哗流出的自来水 , 群众喜笑颜开 , 握着调解员的手高兴地说:“我们多年未解决的问题在你们的帮助下终于解决了 , 我们非常满意 。 感谢县委、县政府对我们的关怀 , 感谢调解小组的辛勤付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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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 , 火车站广场拆迁安置楼3号楼的40户业主分别向县信访局、县矛调中心送来了“人民公仆为人民 热情洋溢办实事”、“情系百姓排忧解难 忠于职守不忘初心”感谢锦旗 。
【水务公司|情系百姓解民忧 热情洋溢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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