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假黄金大案关键证据曝光!陕西高院驳回人保管辖权异议,长安信托8亿索赔将进入审理阶段( 二 )


证据二:2017年9月26日 , 金凰公司(出质人)与长安信托(质权人)签订的《长安宁·金凰3号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黄金质押合同》约定 , 金凰公司以黄金向长安信托出质 , 保证上述10亿元贷款合同中长安信托的权利实现;
证据三 , 《财产基本险保险单》两份 ,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金凰公司 , 两份《财产基本险保险单》之后所附的《特别约定清单》(保单号分别为PQBA4178和PQBA4179)约定 , 人保武汉分公司为金凰公司出质的4784公斤Au999.9足金黄金承保黄金的质量和重量 , 本保单项下单一受益人为长安信托 , 本保单项下争议向受益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
由此可见 , 信托公司能否拿回赔偿与证据三密切相关 , 证据三中的两份《财产基本保险保险单》后面都附属了《特别约定清单》的约定非常关键 。
人保|假黄金大案关键证据曝光!陕西高院驳回人保管辖权异议,长安信托8亿索赔将进入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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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武汉分公司、人保认为长安信托不是保险合同的相对人 , 不是保险单的受益人 , 但陕西高院认为 , 此案涉保险合同的《特别约定清单》中明确约定:本保单项下涉及的保险标的是足金黄金金条 , 长安信托是《财产基本险保险单》项下单一受益人 , 约定如果保险标的黄金的质量和重量不符合保单及特别约定清单约定 , 即视同发生保险事故 , 由保险人对受益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据了解 , 长安信托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人保武汉分公司、人保共同赔偿其人民币8.2亿元 。
来源:信托百老汇 ID:trust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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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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