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案例 | 不翼而飞的那些钱,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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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刷信用卡
【 消费|案例 | 不翼而飞的那些钱,去哪了?】被判刑
“相比其他方式,利用信用卡‘免密支付’功能进行盗窃,手段更加隐蔽,常人难以识破,在孙正阳(化名)实施的六十余起盗窃中,无一人当场发觉。作为办案人,我们不仅以惩罚犯罪为目标,还要加强法治宣传,让群众提高警惕,避免上当。”邹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这起“特殊”盗窃案的员额检察官找到新闻宣传办公室的同事,请他们将案件背后的防骗防盗小技巧普及开来,让群众谨防此类“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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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里糊涂被刷走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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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0日,我在查询信用卡消费记录时发现,2月17日,我在济宁市某餐饮酒店消费了950元。”被害人王海艳(化名)看到信用卡账单时一头雾水,2月17日自己一直在位于邹城市香城镇的自家服装店中,没有去过这家酒店,更没有950元的信用卡消费,自己的信用卡也没有外借别人。这凭空多出来的950元消费,让王海艳越想越不对劲儿。
为了弄清楚事情原委,王海艳仔细回忆了2019年2月17日当天的情形。
“当天我的确拿出了那张信用卡。”经王海艳回忆,当天下午2时许,她的服装店来了一位自称是某银行工作人员的年轻人,“小伙子大约20岁左右,穿着类似银行工作人员的衣服,带着黑色皮包,说是来推销信用卡,因为确实需要,我就同意办了一张。”
在办理过程中,该男子骗称需要已有的信用卡供他操作。王海艳按照其要求提供后,该男子操作了一段时间,就告诉她已经申请好了,几天后信用卡就会邮寄过来。
几天后,王海艳发现自己的信用卡多出了950元的消费记录,王海艳怀疑就是该男子盗刷了自己的信用卡,于是向派出所报案。与王海艳有相同经历的还有多人,都存在信用卡莫名其妙“被消费”的情况,消费金额从400元到1100元不等。
2019年4月23日,犯罪嫌疑人孙正阳被济宁铁路公安处兖州站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
新型盗窃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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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承办检察官审查查明,孙正阳通过冒充银行业从业人员,把被害人的信用卡要到自己手里,然后借助被害人信用卡的小额免密支付功能实现盗刷。除邹城外,孙正阳还流窜至临沂、泰安等地,作案六十余起,涉案金额4万余元。
经邹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0年8月14日,邹城市人民法院对其依法宣判,被告人孙正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年仅三十二岁的孙正阳要在高墙中度过两年时光,对此进行反思,改过自新。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银行卡、身份证等重要卡片、证件,提高警惕,不轻易向他人透漏重要的个人信息,保护好财产安全,不让心怀不轨之人有可乘之机。
【来源:邹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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