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厅官马秋平,获减刑( 二 )

常电是荆州市青杨化工厂厂长 , 为解决两名非婚生女儿的户口问题 , 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 , 将时任荆州市沙市区区委书记马秋平约到荆州市沙市区文湖公园门口 , 送给马秋平15万元和两条“芙蓉王”牌香烟 。 马秋平帮忙后 , 2011年春节前、2012年春节前 , 常电又分别送给马秋平5万元 。

马秋平简历

马秋平 , 男 , 汉族 , 1963年7月出生 , 大学文化

1979.09—1983.08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3.08—1988.11沙市市政府办公室办事员

1988.11—1989.04沙市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秘书(副科)

1989.04—1990.11沙市市政府办公室法制科副科长、提案科副科长

1990.11—1996.03沙市市政府办公室法制提案科科长

(其间:1994.08-1996.03挂职任活力28集团副总经理)

1996.03—1996.09荆州区政府副区长

1996.09—2000.06荆州(沙)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副主任

2000.06—2003.12荆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正县级)

2003.12—2006.02沙市区委副书记

2006.02—2006.10沙市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06.10—2007.01沙市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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