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刷脸”才能进小区,居民“交”出人脸信息安全吗?( 二 )

  律师表示 , 目前我国对个人信息采集的主体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 存在极大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和隐私安全问题 。 虽然没有明说是“强制”采集 , 但若不接受采集 , 就无法完成支付、无法进门等 , 这就是一种变相的强制 。

  目前很多运营者在使用“刷脸”技术时 , 并未考虑收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过程中所存在的法律风险 。 小区安装人脸识别门禁 , 如果不提前由居民商量讨论 , 征得居民同意 , 直接加装 , 违反了经过被收集者同意的原则 。

  专家:刷卡和“刷脸”应并存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忠云认为 , 目前我国对人体生物信息采集的规定仍主要零星体现在个人信息保护层面 , 并没有专门的立法规范 。 社区是人们生活中最长时间居住、最多私人活动的场所和空间 , 不宜在门禁系统中强制使用人脸识别技术 。 他强调 , 法律应对可以采集个人信息的主体、法律义务、违法采集作出明确的规定 。 有专家认为 , 人脸识别技术并不一定适合在很多场合采集 , 建议采取自愿原则 , 给予居民充分的选择权 , 刷卡门禁和人脸识别门禁并存 。

  今年10月1日 , 新版《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实施 。 《规范》要求 , 在收集人脸、指纹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 , 应单独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收集、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存储时间等规则 , 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 。


【中新网】“刷脸”才能进小区,居民“交”出人脸信息安全吗?

----【中新网】“刷脸”才能进小区 , 居民“交”出人脸信息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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