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城市出手调控:外省户籍限购1套

每经编辑 周宇翔
据银川发布9月30日凌晨消息 , 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通知明确 , 非宁夏户籍居民家庭在银川市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 银川市辖三区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 , 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满2年后 , 方可转让 。 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 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对购买二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 , 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
近段时间 , 银川房价环比涨幅持续居全国前列 。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8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 , 8月 , 银川新房价格环比涨幅达1.8% , 涨幅排名70城中第二位 。 而今年7月 , 银川曾以环比2%的涨幅领跑70城 。
8月底 , 住建部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会商会 , 其中 , 银川市参加了会商 。 住建部当时要求 ,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 提高政治站位 , 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 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 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 , 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 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 , 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 现就加强市场调控 ,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加大土地供应量 。 坚持源头调控 , 在科学确定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年度用地规模的基础上 , 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 。 坚决打击“囤地不建”行为 , 全面开展供而未建土地专项治理行动 , 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 , 严格依法处置 。
二、 严格落实房屋预售制度 。 严格按照《银川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进度办理预售许可证 , 取得预售许可的 , 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房源 , 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 不得上调价格 。 取消允许房地产企业“正负零”预售和有关住宅项目可提前预售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银川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 切实规范我市商品房住宅预售行为 。
三、 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 。 根据需要在主城区重点区域实行“限房价、竞地价”联动土地出让政策 , 对于“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供应的地块 , 将已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写入土地出让合同 。 房屋销售时 , 不得超出确定的销售价格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 。
四、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 。 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 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对购买二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 , 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
五、加大住房保障供应力度 。 降低存量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准入门槛 , 扩大保障范围 , 加大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 , 多途径解决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本市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 。 通过规划建设人才公寓等方式 , 多渠道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 。
六、实行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 。 非宁夏户籍居民家庭在银川市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 银川市辖三区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 , 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满2年后 , 方可转让 。
七、依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行为 。 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虚假广告违法违规行为 。 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投机炒房、哄抬房价等行为 。 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房源信息备案制度 , 营造公开透明价格秩序 。
八、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沟通协调发布机制 。 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 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市场走势和政策信息 ,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 稳定市场预期 。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发布信息的约束管控 , 规范房地产领域自媒体 , 严厉打击各种炒作行为 。
【这座城市出手调控:外省户籍限购1套】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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