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购车暂勿前往福建中汽南方

福建中汽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汽南方)成立于2005年4月29日 ,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西侧葫芦阵村原厂房 , 法定代表人:谭晖 , 经营范围:汽车、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日用品、金属材料、家用电器、计算机、服装、皮革制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照相器材的销售;汽车修理与维护;代办汽车报牌服务;代办汽车消费贷款服务;汽车租赁;对工业、农业、房地产业的投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对外贸易;会议及展览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车险)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主要从事捷豹/路虎品牌的整车销售及售后服务 。
消费警示:购车暂勿前往福建中汽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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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消费者陈女士投诉称 , 其于2020年5月在福建中汽南方购买一辆揽胜极光-2020款汽车 , 并与福建中汽南方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及《乘用车买卖确认书》 , 期间商家未曾提及车辆解押事宜 , 只是约定交车时间为开票后20个工作日(购车发票于2020年6月5日开具 , 交车时间应为2020年7月6日) , 但交车时间到期后其多次前往交涉提车 , 福建中汽南方却一再以集团资金出现问题 , 无法向银行取质押的车辆合格证及钥匙为由拖延交车时间 , 也不为其办理退款 , 只是承诺会提供与违约金等额的汽车保养券 , 致使陈女士至今仍未提到所购车辆 , 而且还承担了三期的车辆银行按揭贷款 。 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 , 市消委会积极介入调解 , 电话联系福建中汽南方相关负责人 , 但该公司负责人未能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 , 只是表示要反馈到集团 , 需等集团作出答复 。 市消委会将对该起投诉后续处理予以持续关注 。 此外 , 根据福建新闻频道《第一帮帮团》等媒体报道 , 还有多位消费者在福建中汽南方也存在类似无法提车的情况 。
消费警示:购车暂勿前往福建中汽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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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购车暂勿前往福建中汽南方】鉴于福建中汽南方目前无法按照约定向消费者交付车辆的情况 , 福州市消委会特提醒消费者谨慎与其进行车辆交易行为 。 消费者在购车前应多了解一下汽车经销企业的运营情况 , 详细问清车辆是否存在抵押、具体抵押银行等相关信息;购车前要与车辆经销商明确约定交车时间 , 最长不应超过一周 , 谨慎选择那些交车时间较长的经营企业;在遇到车辆无法按时交付时 , 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反映 , 寻求帮助 。 同时也劝告福建中汽南方尽快与集团进行协商 , 拿出具体的措施 , 妥善解决消费者提车或退款的合理诉求 , 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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