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灭子|徐昕谈贵州“杀妻灭子”案发回重审:增加了案件的曲折性

【撰文/郭若梅统筹/赵三军】9月28日下午,李玉前“杀妻灭子案”在贵州省高院再审宣判,撤回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审。对于这一结果,李玉前的辩护人、法学教授徐昕感到很遗憾,他认为要么维持原判,要么改判无罪:“我们坚持认为这个案件应当是改判无罪的,但结果却是发回重审,这明显是推卸责任、缺乏担当的表现,把皮球踢回原来的六盘水中院”。

妻灭子|徐昕谈贵州“杀妻灭子”案发回重审:增加了案件的曲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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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灭子|徐昕谈贵州“杀妻灭子”案发回重审:增加了案件的曲折性】李玉前案的辩护律师

2001年,时任贵州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李玉前被指控杀害自己的妻子与儿子,2001年9月10日,贵州六盘水中院一审宣判,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11月20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发回六盘水中院重审。2003年六盘水中院再次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改判死缓。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六盘水中院以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2016年,贵州高院决定对本案提起再审,但直到2020年9月份才正式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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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昕认为,本案存在非常明显的证据互相矛盾、证据不足:“开庭的时候,检辩双方都认为证据存在矛盾,死刑案件要求证据确实充分,达到唯一结论。既然证据不够充分,就应当是疑罪从无,应当是宣告无罪的”。

至于本案未来的走向,徐昕认为,本案发回重审的结果是增加这个案件的曲折性和戏剧性,目前媒体对本案的关注不够,“我们会继续的催促六盘水中院迅速的开庭审理,并且坚决为他做无罪辩护。”徐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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