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10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二 )

  严防内河水污染!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将迎更严格水污染防治管理

  近日 , 交通运输部印发《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对船舶垃圾的处理作出了要求 , 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 《办法》明确 , 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物防治主要按照“船上储存、交岸接收处置”的原则执行 。 其中 , 禁止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向内河水域排放含货油残余物的油污水、残油(油泥)、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和船舶垃圾;禁止船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京杭运河、漓江及其他要求禁止生活污水排放的水域排放生活污水 。 客运船舶产生的剩油、剩菜、汤水等餐饮污水按厨余垃圾管理 , 船舶应当将其收集后送交接收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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