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记者亲历炒股群套路:群友每天晒账户收益 不上当就被移出群聊( 三 )
二是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后 , 有自称“老师”“专家”“股神”“老法师”的人 , 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 , 实际上向投资者非法荐股 , 以获得“打赏费”“培训费”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 , 也有的不法分子先免费推荐股票 , 然后借机邀请投资者加入“内部VIP群”或“VIP直播室” , 宣称有更专业的“老师”提供更高端的服务 , 并以各种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 。
三是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荐股”为名 , 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 如利用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等实时喊单 , 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 , 涉嫌操纵市场 , 或者诱骗投资者参与现货交易(贵金属、艺术品、邮币卡等)或境外期货交易 , 牟取非法利益 。 这些非法活动花样繁多 , 欺骗性强 , 而不法分子往往无固定经营场所 , 流窜作案 , 有的甚至藏身境外 , 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
证监会提醒 , 请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 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 , 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 , 远离“非法荐股”活动 , 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 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 。
事实上 , 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 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 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 ,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
根据刑法规定 ,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 , 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 扰乱市场秩序 , 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专家提醒 , 目前类似的虚假交易平台通常无需投资者开通证券账户 , 也不必进行视频认证 , 平台没有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 , 缺乏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 。 投资者应对类似平台保持高度警惕 , 在遭遇股票群类似骗局后 , 一定要及时报警 。 (中新经纬APP)
----【中新网】采访人员亲历炒股群套路:群友每天晒账户收益 不上当就被移出群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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