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金斯伯格:一个值得被永远记住的性别平权运动者

金斯伯格的传奇不止于“网红”
文/郭烁
2017年的一天下午 , 我终于把奥康纳和金斯伯格的合传《温柔的正义》(Sisters in Law)校对完毕发还给编辑 , 在康奈尔大学著名的大斜坡(The Great Slope)上漫步 , 看着远处的五指湖 , 就在想当年胡适和韦莲司在这里时是什么样子 , 金斯伯格和马丁在这里时又是如何 。
后来 , 我开车穿过奥巴尼去波士顿参观哈佛 , 跑去位于曼哈顿116街的哥大 , 尤其是路过新泽西的罗格斯大学 , 如果再加上俄克拉荷马的希尔堡 , 那几乎就是鲁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这个神奇女性一生中的全部重要时点了 。
金斯伯格去世以后 , 中文社交网站上对她的描绘或者人云亦云 , 或者将聚光灯指向她最后十年的“博出位”举动以及她的爱情生活 , 而对她50年以来 , 在性别平权方面的成就不求甚解 , 只是将对她的纪念“饭圈化” , 那是一种悲哀 , 甚至是对她这一生为之奉献的事业的亵渎 。
金斯伯格之所以成为金斯伯格 , 是因为她是一个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法学家 , 一个在历史洪流中值得被永远记住的性别平权运动者 。
开创性的种族平等到性别平权
自上个世纪50年代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Earl Warren)领导“正当程序革命”以降 , 虽然最高法院在多个平权领域硕果累累 , 但其应用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司法逻辑中 , 从来对“平等保护”的理解都最多限于种族歧视 , 而拒绝扩展到性别歧视这个层次 。 而金斯伯格几乎以一己之力彻底扭转了这一局面 , 在相对保守的伯格法院主持下 , “正当程序、平等保护”的外延延伸到了性别领域 。
我无法特别恰切地描述这个“延伸”的当代意义以及在当时惊雷般的社会效果 。 因为在这之前 , 女性的社会分工有着从宗教到社会心理的多重意味 。 当时“男女不同才表现出对女性的尊重”简直是社会共识 。
例如在里程碑式判决弗朗蒂罗一案中 , 联邦最高法院最后下判:美国军方给予军人家庭成员的利益不得因性别而有所不同 。 当时军队的律师振振有词说 , 女性怎么能和少数族裔相提并论?女性数量和男性基本持平 。 这是金斯伯格在最高法院的第一次口头辩论 , 听过她说话的人都知道 , 她不是口若悬河、雄辩滔滔的那类律师 , 而是坚定却娓娓道来的那种 。 在这次12分钟的答辩中 , 金斯伯格条分缕析 , 就人数多少问题大体是这么回答的:少数不少数不重要 , 弱不弱势才重要 。 女性1920年才有投票权 , 在社会就业、教育等各个方面都处于被歧视地位 , 一个明显弱势于男性的地位 。 基于性别的歧视当然应该适用严格的审查标准 , 适用联邦宪法第五、第十四修正案实现男女平权是联邦最高法院的责任 。
最终 , 金斯伯格方以8:1赢得了该案(布伦南法官执笔多数决 , 唯一投反对票的是未来的伦奎斯特首席) 。
为什么在提起平权的问题上 , 我不愿意说金斯伯格是“女权主义者” , 稍微了解一下她这几十年做的 , 就会看到性别平权的问题 , 绝不单单限于女性 。 最经典的案子 , 就是1975年判决的维森菲尔德案 。
维森菲尔德的妻子波拉特切克在孩子分娩的时候去世了 , 留下维森菲尔德一人抚养孩子 。 根据当时的社会保障法 , 只有寡妇能领社会救济 , 男的不行 。 案子一路打到最高法院 , 布伦南大法官牵头以满票裁决的方式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 金斯伯格作为代理律师声名大振 。
另外比如在里德诉里德案中 , 她提交了长达88页的摘要(金斯伯格并非本案代理律师 , 只是提供了这个摘要) , 其中概述了现有法律中压迫女性的几乎所有方式 , 在法律史上被称为“祖母摘要”(grandmother brief)——女权主义律师多年来一直以此为依据 。
1996年 , 一位高中女生想要就读弗吉尼亚军事学院(VMI) , 但被校方以只招男生的原因拒绝 。 她因此提起了对弗吉尼亚州的诉讼 , 认为此招生规则违背了宪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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