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沪苏浙协同立法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有了跨省域法治保障( 二 )


对我国立法制度的一次有益创新
《决定》篇幅不到1500字 , 背后却要进行此前没有的突破和创新 。 正如张忠伟所说 , 这项立法“充满挑战、没有先例” 。
没有先例在于 , 区域协同立法需要于法有据 。 对此 , 两省一市多次作专题研究 , 并特别争取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支持 。 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复比较、分析、磋商 , 最终采用了“法律询问答复”形式取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 , 再开展地方立法协同的方式 ,共同作出示范区法律性问题决定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授权示范区执委会实施相关行政许可、共同编制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解决方案给予了认可 , 并鼓励两省一市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地域管辖问题 。 “这次协同立法为全国首创 , 开创了我国区域协同立法的先河 。 ”丁伟说 , 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共同作出决定 , 使得协同立法从一个理论构想变成立法现实 。 赵建阳评价说 , 决定的出台是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 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改革作用的生动实践 。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任亦秋认为 , 本次同步作出决定 , 创造了区域协同立法的新模式 , 是对我国立法制度的一次有效有益的探索 。
“决定的出台 , 是长三角一体化制度创新的一个典型案例 , 同时又会为示范区探索其他领域的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 ”作为“需求方” , 张忠伟高度评价决定的出台 , 认为这迈出了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的第一步 。 “一体化核心本质就是一场改革 , 需要打破现有的框架、走出一条新路来 。 我们感觉有了示范区立法保障 , 更能够风雨无阻、坚定前行 。 ”
新闻发布会上 , 张忠伟表示 , 将尽快把《决定》落地落实 。 “执委会将根据《决定》的要求 , 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 , 会同两省一市相关部门 , 从项目协同走向方式创新 。 ”张忠伟表示 , 将尽快从项目协调推进开始 , 走向共同实施行动计划 , 通过《决定》这一法治保障来落实“规划一张图、环保一根线、交通一张网、服务一个章 , 把‘一’字的文章做好” 。
【新华日报|沪苏浙协同立法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有了跨省域法治保障】国家将示范区作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 未来建设和发展中示范区无疑面临更多、更为具体的法治保障问题 。 赵建阳表示 , 江苏将和上海、浙江一道 , 继续高度重视、密切关注 , 继续深化研究、加强协作 , 继续探索创新、积极作为 , 共同为示范区建设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及时、有效的法治保障 。 (陈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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