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欠款470000元!看到他,快举报!

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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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李强
本院在执行夏中凯与李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夏中凯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 举报|欠款470000元!看到他,快举报!】被执行人:李强,男性,汉族,1974年12月04日出生,户籍地:汉中市西乡县白勉峡乡瓦溪沟村三组,现住石泉县城关镇枫树村二组,身份证号码:61232419741204****。
案号:(2019)陕0922执334号,未履行标的金额为4700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强的人员下落信息,使得本院能够对被执行人李强采取控制措施的,决定给予3000元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强藏匿、转移及其他经过核实证明是其名下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执结到位数的5%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
举报联系电话:0915-6327000
0915-6327802、13992513355
来源:石泉县人民法院
陕视新闻新媒体编辑
审核:周新丽 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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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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