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杨松发19年前杀人案”再审:听到检察官无罪建议,他哭了( 二 )


辩护律师指出 , 本案的凶器菜刀 , 法院认定是杨松发从死者姐姐家中厨房偷出的 。 但是死者姐姐所述菜刀样式与杨松发有罪供述中的菜刀样式存在矛盾 , 前者称家里丢失的菜刀是带有锯齿形、前部有圆孔的黑色塑料把菜刀 , 杨松发供述的菜则是黄色木把普通菜刀 。
检察员也认为 , 虽然二人所称菜刀来源一致 , 但菜刀主要特征不符 , 杨松发供述中的矛盾无法排除 , 并且关键证据杨松发有罪供述中所涉及的刀等作案工具缺失 。 此外 , 杨松发有罪供述中的加害情形与死者的尸检情况也存在矛盾 。 在杨松发的供述中曾持刀朝刘彩菊后背砍了几下 , 但尸检结论显示刘彩菊后背没有伤痕 。 原判认定的租车情节 , 检察员指出 , 杨松发有罪供述称中途曾到车行换车 , 但车行老板的证言中不存在换车租赁的情况 , 二者存在矛盾 。
关于现场所留鞋印 , 辩护律师提出 , 根据勘验笔录 , 现场所留两对鞋印均与杨松发所穿鞋码不符 。 检察员也提出 , 在案证据中 , 涉案的鞋子缺失 , 现场提取的物证痕迹等 , 没有与杨松发建立客观联系或对应指向 , 故无法得出唯一结论 。
至于间接证据 , 检察员认为 , 本案中已有的死者尸检报告等 , 只能证明刘彩菊的死亡情况 , 未能形成完整证据体系 , 不能得出唯一结论 。 辩护律师也认为 , 虽然本案有很多证人证言 , 但证人证言只能证明被害人刘彩菊是被人杀害的事实 , 即使加上书证、物证也不能证明杨松发就是实施了本次犯罪的凶手 。
年过七旬母亲:杨松发“有希望了”24日的庭审中 , 杨松发说 , 在被看守所羁押的时候他就开始写申诉材料 , 一有时间就写 。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 , 包括杨松发此前二审时候的辩护律师马芳菲 , 就曾多次收到杨松发从狱中寄出的求助信 。
监狱之外 , 杨松发年过七旬的母亲杨宝兰十多年来 , 一直在为儿子奔波 。 案发时 , 杨松发的儿子才7岁 , 上小学一年级 。 丈夫已经去世 , 杨宝兰边照顾孙子边为儿子的事情奔波 。 杨宝兰说 , 因经济拮据 , 跑完天津跑北京 , 舍不得住旅馆 , 车站的椅子、公共厕所里她都睡过 。 因此 , 近几年杨宝兰还患上了类风湿 , 日常走路要拄着一条拐杖 。
申诉也不是没有回音 。 2011年10月14日 , 天津高院驳回了杨松发申诉 , 认为“杨松发的有罪供述与在案的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 , 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 , 足以证实杀人事实” 。 天津市检察院也一度立案复查 , 不过在2013年1月14日 , 天津市检察院复查决定认为 , 本案证据情况不符合抗诉条件 , 决定不予抗诉 。
2017年 , 杨宝兰找到了如今的申诉代理律师吴丹红 , 吴丹红随后邀请同律所的赵德芳加入 。 2018年12月25日 , 最高法终于作出再审决定 , 指令天津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杨松发案进行再审 。 最高法经审查认为 , 原判决、裁定认定杨松发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 , 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
澎湃新闻|“杨松发19年前杀人案”再审:听到检察官无罪建议,他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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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杨松发的律师团队和家属在法院门口合影 , 杨宝兰(右三)露出了笑容 。 受访者供图
吴丹红在庭审中说 , 从开始代理杨松发申诉到现在 , 已经过了三年 , 杨松发被抓时只有35岁 , 其已被羁押19年多 , 希望如今的法院能公正判决 。
因为年事已高 , 担心杨宝兰现场旁听身体会出现状况 , 法院在跟辩护律师沟通后 , 建议杨宝兰不要到庭旁听 。
可是 , 杨宝兰仍选择在法庭外等候 。 庭审结束后 , 听到律师转述的庭审情况 , 她笑了 。 “有希望了 。 ”她高兴地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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