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秒到好物,商家却要取消订单,能维权吗?这位崇明电台的特别嘉宾为你细细道来

随着电商行业在我国的快速发展 , 网购已经成为人们主要的生活方式 , 加之购物狂欢节、拼团购物、直播带货等诸多新型网络购物模式的不断涌现 , 网络消费已经成为市场消费的重要渠道 。 然而 , 随着网络购物的不断普及 , 由此产生的纠纷争议也与日俱增 。
绿华镇司法所的陈晓艺走进崇明人民广播电台 , 与广大听众分享有关网络购物的相关法律知识 。
详细节目内容 , 敬请收听崇明人民广播电台FM88.7/102.5《法治进行时》 , 明天上午7:30 , 不见不散~
主讲嘉宾
绿华镇司法所
陈晓艺▼
凌晨秒到好物,商家却要取消订单,能维权吗?这位崇明电台的特别嘉宾为你细细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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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网友吴小姐在凌晨0点成功购买了一款电动按摩仪 , 系统显示“订单提交成功 , 等待卖家发货” 。 然而 , 吴小姐却始终未能收到货物 , 再次登录网络平台 , 竟发现网络卖家已自行发起了退货 , 并关闭交易 。 经沟通 , 卖家告知她 , 因“双十一”购买成交量过大 , 库存已无法满足订单 , 故临时进行限购 , 不得不取消交易 。 我们在网购中也常常遇到此类情形 , 卖家或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取消原有的订单交易 , 通常因卖家已全额退款 , 买家也不愿过多纠缠 , 多数会选择接受卖家取消订单 。
Q
遇到这种情况 , 作为买家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A
新出台的《民法典》对此有了规定 , 明确了将网络订单视同电子合同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 ,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 , 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Q
我们提交订单时便已经与卖家达成了购物合同 , 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 受法律保护了?
A
是的 。 当网购消费者提交购物订单后 , 即视为双方达成购物合同 , 双方均应接受网络购物平台所载的商品价格、品质、送货、保险等交易约定 , 一方违反约定拒绝履行合同的 , 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 。 这位网友已经与卖家达成合意 , 双方的买卖合同已经生效 , 即使没有书面文本 , 也不能儿戏对待 , 更不能随意取消 。 吴小姐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 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 。
Q
卖家不能随意取消订单 , 那我们作为买家是否也不能随意取消呢?网购中 , 我们常常会买到令自己不满意的商品 , 无理由退货是否会构成违约呢?
A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中亦留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尊重双方意思自治条款 , 其中卖家承诺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就属于当事人的另有约定 , 买家可在购物后单方选择取消交易 , 并不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
更多生活法律小常识 , 敬请收听崇明人民广播电台FM88.7/102.5《法治进行时》,用法律解释生活 , 用生活感悟法律 。 期待与您相遇!
《法治进行时》专题节目播出时间
首播:每周二7:30
重播:每周二17:00每周四11:30
作者:陈晓艺、倪格格
【凌晨秒到好物,商家却要取消订单,能维权吗?这位崇明电台的特别嘉宾为你细细道来】编辑:毋晓菲
凌晨秒到好物,商家却要取消订单,能维权吗?这位崇明电台的特别嘉宾为你细细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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