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原副市长李伟被双开:充当恶势力犯罪团伙保护伞( 二 )

1995年8月至1997年4月 , 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箱服务中心副总经理;

1997年4月至1997年7月 , 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 , 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贷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 , 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贷部总经理;

1999年3月至2003年5月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信贷部总经理;

2003年5月至2003年8月 , 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

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 , 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县级)(其间:2003年9月至2003年12月 , 挂职任上海卢湾区国资委主任助理);

2004年6月至2012年2月 , 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其间:2009年3月至2009年5月 ,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

2012年2月至2012年3月 , 乌鲁木齐县县长人选;

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 , 乌鲁木齐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市南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 乌鲁木齐县委副书记、县长、市南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4年12月至2016年8月 , 乌鲁木齐县委副书记、县长、市南山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市南山景区党工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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