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持汽油弹原料仅被判感化令,香港律政司称判刑过轻申请复核

【环球网报道 采访人员 尹艳辉】据香港星岛网9月23日报道 , 去年10月 , 香港一名16岁女子携带乙醇、消毒药水、白电油等汽油弹原料到天水围张贴海报 , 她早前承认“持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并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罪 , 法官水佳丽判其12个月感化令(指法庭判处犯罪者在一定时间内受到相关人员定期上门评估犯罪者的行为及表现) 。 香港律政司认为判刑过轻 , 23日到高等法院申请复核刑罚 。
报道称 , 上诉庭3名法官称 , 水佳丽判刑时只索取感化报告 , 没有索取教导所等一系列报告 , 排除判处拘留式刑罚的选择 , 属于手法出错 。 现把案件押后至10月13日再处理 , 以待为女子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
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林颖茜称 , 水佳丽没有充分考虑女子持有涉案物品的意图 , 过于注重本案物品为未组装完成的汽油弹 , 而水佳丽判刑时也忽略阻吓性、惩罚性及保护社会等判刑因素 , 过于注重女子的家庭及学业背景 。
【女子持汽油弹原料仅被判感化令,香港律政司称判刑过轻申请复核】林颖茜认为 , 案件适宜判处拘留式刑罚 , 建议上诉庭将女子改判入更生中心(代替监禁的刑罚 , 适合14岁至20岁的犯人) , 以助更正少女的价值观 , 及增强其守法意识 , 亦比感化令更为有阻吓性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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