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排队卸货起纠纷,他一怒之下拔掉对方车钥匙,拿铁锤把人砸成轻伤二级

潇湘晨报|排队卸货起纠纷,他一怒之下拔掉对方车钥匙,拿铁锤把人砸成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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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某因货车排队卸货与他人发生纠纷 , 便拿铁锤砸人 , 致使他人轻伤二级 , 郭某某也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 。 近日 , 谯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
【潇湘晨报|排队卸货起纠纷,他一怒之下拔掉对方车钥匙,拿铁锤把人砸成轻伤二级】经审理查明 , 2020年6月2日16时许 , 在谯城区城父镇某商砼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厂院内 , 被告人郭某某与被害人杨某某因货车排队卸货问题发生争执 , 争执过程中 , 杨某某拔掉郭某某的货车钥匙 , 郭某某使用铁锤两次砸在杨某某身上 , 致使杨某某后背与左手肘部受伤 。 经亳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 被害人杨某某的伤情及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伤二级 。
另查明 , 被告人郭某某于2020年7月6日到市公安局城父派出所投案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郭某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 致一人轻伤二级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 应予惩处 。 郭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有自首情节 , 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 , 依法可从宽处理 。
潇湘晨报综合谯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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