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名表被偷,检察官零口供拿下“老油条”

家政服务过后雇主家中名表不见了 。 雇主报警抓人 , 保洁一口咬定没偷 , 却被发现在网上搜寻名表信息 。 9月22日 , 采访人员从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获悉 , 该院公诉了一起“零口供”盗窃案 。 尽管犯罪嫌疑人未做有罪供述 , 反侦查意识极强 , 承办人仍将其他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 将被告人证词中的漏洞逐一击破 , 当庭还原案件真相 。 最终 , 嫌疑人梁某斌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并处罚金 。
■采访人员 王智芳 通讯员 周玮师 实习生 龚正伟
名表被偷 , “老油条”拒不认罪
2019年4月9日 , 从外地来长务工的广西男子梁某斌因涉嫌盗窃罪被侦查机关传唤调查 。
据被害人顾女士报警称 , 网约家政梁某斌利用上门服务的机会 , 从她卧室窃走一枚手表 。 经侦查机关调查 , 梁某斌做完家政离开顾女士所在小区后 , 曾去过一家手表维修店 , 还在网上搜索过与该名表品牌、配件等信息相关的字眼 , 有将赃物维修后变卖销赃的嫌疑 。
但有犯罪前科的梁某斌是“老油条”了 , 显然有一定反侦查意识 , 拒不供认 。 面对侦查机关指控的数条疑点 , 梁某斌冷静地诡辩道:“我打扫卫生后就走了 , 没有看见业主的包里有手表 。 ”“我在某商场二楼通过支付宝支付460元 , 买了一块圆形的手表 , 是准备送给女朋友的 , 但是回来路上掉了 , 我还加了店主的微信 。 ”“我用手机搜索名表 , 是因为我喜欢手表 。 ”“搜索的手表品牌是网络推送 , 巧合罢了!”
陷入僵局 , 间接证据也能还原真相
缺乏直接证据 , 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 开福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多次与侦查机关沟通讨论案情、深入全面研究笔录 , 对既有间接证据展开了深度梳理 。 案件经历了2次退回补充侦查、2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后 , 承办检察官终于在所有间接证据中 , 发现了一条关键证据——监控视频 。
通过反复调取嫌疑人活动路径范围内的监控录像 , 承办检察官发现 , 梁某斌于4月8日下午在某路段路边树下把玩一个金色的小物件 , 根据该物件和手表的大小、反光情况、颜色比对 , 检察官合理怀疑 , 那就是被盗的手表 。
随后 , 梁某斌在手表维修店把玩手表的动作又被监控拍得一清二楚 。
承办检察官认为 , 这条证据是还原案情的关键信息:被告人梁某斌于4月7日下午来到顾女士家中进行家政服务 , 期间在顾女士房间看到这块名表 , 顿起贪念 , 顺手牵羊 。 回到所住地后 , 梁某斌不断在网上搜索与该名表相关的字眼 , 获悉相关信息后 , 于4月8日前往手表维修店花费460元维修了该块手表 。
多名证人可证实 , 被告人梁某斌多处供述在捏造事实:顾女士的朋友李某在案发前一天在其家中看到了这块表 , 并能完整描述出颜色、品牌、形状 , 且看到顾女士将表和包一起放在卧室;手表维修店店主陈某指认 , 梁某斌当日下午并未购买女士手表 , 而是花460元维修了一块名表 , 与梁某斌在树下把玩的金色物件款式一致 。 陈某还出示了含维修品牌、维修部位、收现金额的微信保修信息 , 能印证其证词;梁某斌女友证实 , 梁某斌经济能力较差 , 一直从事体力劳动 , 不喜欢戴手表 , 也并未说过要送其手表 。
零口供 , 拒不认罪不等于无罪
今年9月15日 , 该案在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 , 开福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梁某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盗窃他人财物 , 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梁某斌坚持不认罪 , 检察官亮出证据 , 当庭还原其作案全过程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本案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搜查笔录、提取笔录等证据可以相互印证 , 证据链完整有效 。 最终被告人梁某斌因犯盗窃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并处罚金 。
【三湘都市报|名表被偷,检察官零口供拿下“老油条”】检察官提醒:一个人就算再狡猾 , 也会留下证据 , 检察机关必会按图索骥 , 还原事实的真相 , 让犯罪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 此外 , 网约家政上门应提高警惕 ,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该服务 , 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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