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监管“升格”震慑违规 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再强化
为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机制 , 央行近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从金融机构规范、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 《办法》于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与一般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存在差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内容在金融领域应当进行更为细致的规定 。 2016年 , 央行印发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 并于去年修订后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 此次发布的《办法》中 , 央行结合新需求、新情况、新问题等进行了修订和增补相关条款 , 也将原规范性文件升格为部门规章 。
具体来看 , 《办法》对于银行、支付机构的经营行为中划出多条红线 。 《办法》指出 , 金融机构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优势地位 , 强制或变相强制金融消费者接受金融产品或服务;不得通过附加限制性条件的方式要求消费者购买、使用协议中未作明确要求的产品或服务;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 对非保本投资型金融产品的未来效果、收益或者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 。 对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信息披露时 , 应当使用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 。
针对个人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等金融信息的保护问题 , 《办法》规定 , 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 , 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 , 不得变相强制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银行、支付机构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用于营销、用户体验改进或者市场调查的 , 应当以适当方式供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同意 。
同时 , 《办法》还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 。 银行与支付机构有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费者披露与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关的重要内容等行为 ,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 , 央行或其分支机构应当根据情形单处或者并处警告、罚款 。
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 , 原规范性文件没有配置相应罚则 , 对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震慑力有限 。 《办法》专章设置了法律责任 , 解决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违法违规成本较低的问题 。
【经济参考报|监管“升格”震慑违规 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再强化】央行表示 , 下一步 , 将持续做好《办法》的落地实施工作 , 进一步规范银行、支付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 , 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 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办法》各项要求 , 切实承担起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 , 确保经营行为依法合规 。
推荐阅读
- 液态金属|脑科学日报:开发用于活体神经记录的可拉伸液态金属电极阵列
- 细胞|“首个人类胚胎完整模型”!两篇《自然》报道重大进展
- 新冠疫苗|长沙已接种新冠疫苗36万余剂次,暂无严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
- 种族主义|《纽约时报》煽动对中国的种族主义,美网友群起斥责
- 种族主义|《纽约时报》报道煽动针对中国的种族主义,作者竟然是华人!
- 电休克|电休克用于儿童青少年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研究简报
- 新冠病毒|新冠病毒联合溯源研究报告发布前,中方专家组组长释放大量信息
- |经济又实惠的几道家常菜,做法简单美味,学会就不用叫外卖了
- 强冷空气|较强冷空气确定,第二股沙尘马上杀到?权威预报:北方局部不排除
- 阿斯利康疫苗|阿斯利康疫苗再遭打击,南非官方报告公布,所有国家瞬间彻底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