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平|发文30篇诬蔑他人为“黑警” 陈光平犯诽谤罪一案二审维持原判

陈光平|发文30篇诬蔑他人为“黑警” 陈光平犯诽谤罪一案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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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上午 ,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自诉人邵某斌、吴某军、倪某控诉原审被告人陈光平犯诽谤罪一案二审公开宣判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图 摄中新网南昌9月18日电 (李韵涵)在自媒体发文30篇被点击浏览67万余次 , 诬蔑他人为“黑警”……18日上午 ,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自诉人邵某斌、吴某军、倪某控诉原审被告人陈光平犯诽谤罪一案二审公开宣判 , 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2020年4月16日 , 浮梁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认定被告人陈光平犯诽谤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陈光平不服 , 提出上诉 。
【陈光平|发文30篇诬蔑他人为“黑警” 陈光平犯诽谤罪一案二审维持原判】景德镇中院于5月22日立案后 , 依法组成合议庭 , 于8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开庭审理前 , 三自诉人书面申请不进行庭审直播 。鉴于直播可能损害其他公民名誉 , 法院依法决定不进行庭审直播 。庭审期间 , 陈光平当庭拒绝其委托的辩护人辩护 , 导致休庭 。休庭期间 , 陈光平另行委托了辩护人 , 但在第二次开庭前 , 再次拒绝辩护人辩护 , 并表示不再另行委托辩护人 , 也不需要指派辩护 。9月1日 , 该案依法恢复庭审 , 陈光平自行辩护 。
陈光平|发文30篇诬蔑他人为“黑警” 陈光平犯诽谤罪一案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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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上午 ,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自诉人邵某斌、吴某军、倪某控诉原审被告人陈光平犯诽谤罪一案二审公开宣判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图 摄二审期间 , 合议庭查阅了全部卷宗 , 充分听取了陈光平、自诉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意见 。同时 , 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 , 均未果 。
景德镇中院经审理认为 , 陈光平在2019年9月至12月期间利用多个自媒体持续发布三十篇贴文 , 捏造邵某斌、吴某军、倪某“警黑勾结 , 罗织罪名构陷无辜 , 炮制一起典型刑事假案 , 使石某香等人陷于牢狱之灾” , 并污蔑邵某斌、吴某军为“黑警”以及三自诉人为“罪犯”“抢劫犯”“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上述信息被点击、浏览累计达67万余次 , 造成三自诉人名誉严重损害 , 情节严重 , 陈光平的行为构成诽谤罪 。鉴于陈光平二审期间 , 仍不认罪、悔罪 , 且当庭再次贬损三自诉人 , 依法不对其从轻处罚 。原审认定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经合议庭评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完)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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