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育儿假”你听说过吗?湖北咸宁育儿假最长可至孩子1岁

"育儿假"你听说过吗?
2019年5月9日 ,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 鼓励试行育儿假 。 这一"新型假期"逐步走入人们视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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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育儿假”你听说过吗?湖北咸宁育儿假最长可至孩子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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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 , 咸宁被省卫健委确定为全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示范试点 。
9月15日 , 咸宁发布《咸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 其中提出实行"育儿假" , 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 。
《实施方案》提出:
针对婴幼儿家庭养育无人照料的问题 , 实行"育儿假" , 即在落实已有的产休假政策基础上 , 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自主探索实行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育儿假 , 婴幼儿父母双方均可申请 , 假期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 。
与此同时 , 《实施方案》确定了咸宁市探索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五种基本模式:
家庭养育型 , 从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的目标出发 , 制定出台支持家庭养育的相关政策 , 鼓励支持家庭养育 。
政府引导型 , 各地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引导发展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托育服务 , 重点支持建设能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 。
单位福利型 ,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形式 , 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
社会创办型 , 利用出台的各项保障措施 , 梳理社会力量进入的堵点和难点 , 引导社会机构通过市场行为自建托幼机构 。
托幼一体型 , 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挖掘潜力拓展服务 , 开设2-3岁婴幼儿托班 , 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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