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放弃对房屋的产权是可以的吗,及有意义吗
如果为了躲避债务,是没有意义的。否则人人都这么做了。
■网友的回复
物权法的公示效力在夫妻财产领域中不必然具有强制适用的效力。还应当根据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是否有效、有无涉及第三人利益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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