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集团|公共场所持砍刀寻衅滋事 滁州一涉恶犯罪集团受审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9月16日 , 滁州市琅琊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肖某云、肖某等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
犯罪集团|公共场所持砍刀寻衅滋事 滁州一涉恶犯罪集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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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 , 自2010年以来 , 被告人肖某云、肖某、肖某银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 , 形成了以肖某云为首要分子 , 肖某、肖某银等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 该犯罪集团采取暴力、威胁手段 , 组织他人在公共场所持砍刀、钢管等凶器实施寻衅滋事 , 为非作恶 , 欺压百姓 , 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被告人肖某云在担任安徽某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 , 通过中间人让多家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 , 向该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 , 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近7亿余元 。
庭审中 , 法庭依法向被告人单位的诉讼代表人、16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告知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 , 控辩双方分别向被告人讯问、发问 , 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量刑情节和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法庭充分发表意见 。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张弛有度 , 确保按照法定程序查清每起犯罪事实 , 体现了审判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 。 鉴于本起案件被告人人数较多 , 证据繁多 , 案情复杂 , 庭审预计将持续两日 , 法院将择期宣判 。
【犯罪集团|公共场所持砍刀寻衅滋事 滁州一涉恶犯罪集团受审】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采访人员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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