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北站综合配套建设|最新!南安公布一批土地征收公告,涉及多个学校、道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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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一批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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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泉铁路南安北站综合配套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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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 兴泉铁路南安北站综合配套建设工程(茂埔路)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 :4.9092公顷。
2.征地范围:东西四至具体位置详见《兴泉铁路南安北站综合配套建设工程(茂埔路)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 省新镇西埔村,国有南金林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用于兴泉铁路南安北站综合配套建设工程(茂埔路)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17日由省新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省新镇人民政府和西埔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南金林场土地应依照以上要求予以张贴并通知有关权利人。
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省新镇人民政府,我市委托省新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兴泉铁路南安北站综合配套建设工程(茂埔路)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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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石井镇成功大道与芦青中路互通口
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 石井镇成功大道与芦青中路互通口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1.拟征地面积 :0.6886公顷。
2.征地范围: 东至成功大道、西至芦青中路、南至菊江村林地、北至菊江村林地,具体位置详见《石井镇成功大道与芦青中路互通口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 石井镇菊江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石井镇成功大道与芦青中路互通口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17日由石井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石井镇人民政府和菊江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石井镇人民政府,我市委托石井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附:石井镇成功大道与芦青中路互通口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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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镇竞诚路道路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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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 梅山镇竞诚路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1.拟征地面积: 2.5813公顷。
2.征地范围: 东至芙蓉花苑、西至村庄、南至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北至光前东路,具体位置详见《梅山镇竞诚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 梅山镇竞丰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梅山镇竞诚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17日由梅山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梅山镇人民政府和竞丰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梅山镇人民政府,我市委托梅山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附:梅山镇竞诚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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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林启星幼儿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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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 南安市宇林启星幼儿园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1.拟征地面积: 0.4380公顷。
2.征地范围: 东至项江角落耕地、西至绿竹餐馆、南至郑华美厝、北至美林后新宫,具体位置详见《南安市宇林启星幼儿园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 美林街道西美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安市宇林启星幼儿园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17日由美林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美林街道办事处和西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美林街道办事处,我市委托美林街道办事处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 安北站综合配套建设|最新!南安公布一批土地征收公告,涉及多个学校、道路项目!】附:南安市宇林启星幼儿园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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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中心小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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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 南安市柳城中心小学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1.拟征地面积: 1.5359公顷。
2.征地范围: 东至水头九路、西至空地、南至象山小学路、北至水泥路、安置房地块,具体位置详见《南安市柳城中心小学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 柳城街道象山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安市柳城中心小学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17日由柳城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柳城街道办事处和象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柳城街道办事处,我市委托柳城街道办事处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附:南安市柳城中心小学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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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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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 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一期)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1.拟征地面积: 10.796公顷。
2.征地范围:东 至省道215线、西至蓉溪村耕畴桥、南至村庄、北至村庄,具体位置详见《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一期)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梅山镇丰溪村、鼎城村、竞丰村、蓉溪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一期)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梅山镇人民政府和丰溪村、鼎城村、竞丰村、蓉溪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附: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一期)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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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桥镇迎宾路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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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 官桥镇迎宾路(一期)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1.拟征地面积: 1.1511公顷。
2.征地范围: 东至霞光路、西至324国道、南至空地、北至空地,具体位置详见《官桥镇迎宾路(一期)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官桥镇霞光社区、周厝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官桥镇迎宾路(一期)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17日由官桥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官桥镇人民政府和霞光社区、周厝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官桥镇人民政府,我市委托官桥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附:官桥镇迎宾路(一期)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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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桥镇梅岭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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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 官桥镇梅岭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1.拟征地面积: 47.6064公顷。
2.征地范围: 位于官桥镇山林村。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 官桥镇山林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官桥镇梅岭工程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利益用地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0年9月16日开始由官桥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 ,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官桥镇和山林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实施单位为官桥镇人民政府,我市委托官桥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法定程序。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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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丝商报综合自南安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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