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尼日利亚大使馆:乘非商业航班须核酸检测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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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尼日利亚大使馆:乘非商业航班须核酸检测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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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 最大限度降低回国人员旅途感染风险 , 根据有关要求 , 自2020年9月22日起 , 自尼日利亚出发搭乘企业包机、临时航班、客改货等非商业航班集中回国的企业人员须在登机前5天内做两次核酸检测 。 具体要求如下:
一、该规定适用于所有自尼日利亚出发或中转 , 搭乘包机、临时航班、客改货等非商业航班集中回国的我企业人员(含在尼央企、国企和民企) 。 对先搭乘包机或临时航班至第三国 , 然后搭乘商业航班集中回国的企业人员 , 亦须执行此规定 。
二、以上人员须在登机前5天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 其中第二次须在登机前36小时内进行(以检测报告出具日期为准) 。 乘机人员在取得第二次检测报告后 , 连同第一次核酸检测报告一并上传至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 , 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以下简称“核酸码”) , 并凭核酸码及阴性检测报告登机 。
三、集中组织员工乘坐包机、临时航班等非商业航班回国的企业 , 应事先将回国路线和方式、航班日期、回国人员名单(含姓名、护照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 按照拟进行核酸检测的地点 , 根据领区划分 , 分别报送至驻尼使馆或驻拉各斯总领馆 。 如两次核酸检测机构地点位于不同领区 , 应同时报使馆和总领馆 , 并自行选择向使馆或总领馆申领核酸码 。
(一)驻尼日利亚使馆电子邮箱地址:consulate_nga@mfa.gov.cn;电话:08065842688
(二)驻拉各斯总领馆电子邮箱地址:ng mofcom.gov.cn;电话:08056666116
四、上述企业应提醒本单位乘机人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上传报告 。 对未按要求做两次核酸检测并上传报告(如只做一次核酸检测 , 或做了两次核酸检测但只上传了一份检测报告) , 将被视为不合格 , 不予核发核酸码 。 因瞒报、漏报、不按要求申领核酸码 , 导致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 , 由相关企业和乘机人自行承担责任 。
五、上述企业应承担本单位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 对所有乘机人在完成核酸检测后进行闭环管理 , 最大限度减少与外界接触 , 配备必要旅途防护用品 , 指导做好旅途防护工作 。
其他人员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有关做法不变 。 (详见https://www.fmprc.gov.cn/ce/ceng/chn/hzqzqw/t1809950.htm)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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