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鲁山县司法局:耐心调解赡养纠纷受人赞

“多亏了你们 , 现在老杜的几个孩子都自觉遵守协议 , 老两口的生活也有了依靠 , 我代表他们表示感谢!”日前 , 鲁山县瓦屋镇司法所所长陈海燕 , 接到了耐庄村党支部书记杜大伟打来的感谢电话 。
原来 , 一个月前 , 瓦屋镇耐庄村干部来到瓦屋镇司法所 , 要求派人到村里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村民杜某于今年年5月19日患脑出血 , 生活不能自理;妻子于2014年就曾患脑出血 , 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 杜某有二男一女 , 自患病以来一直由大儿子和女儿照顾;二儿子一直在外打工 , 不履行赡养义务 。 几个子女间矛盾重重 , 经调委会调解未果 , 因此希望司法所能进一步调解 。
在接到调解申请后 , 瓦屋镇司法所所长陈海燕第一时间给杜某的二儿子联系 , 经过多次的沟通、劝说 , 二儿子才答应回来商量赡养父母的事情 。
日前 , 瓦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杜某的两个儿子和女儿进行了长达四个多小时的调解 , 耐庄村党支部书记杜大伟也参与调解此案 。 在调解室 , 杜某的三个子女都描述了自己这些年的各种委屈和不满 , 以及没有赡养好老人的各种理由 , 甚至当场还发生了一些口角 。
听罢子女的陈述后 , 陈海燕所长首先对三子女没有赡养好老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 向他们解释了《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 告知其赡养老人是子女的应尽义务 , 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 “俗话说 , 鸦有反哺之义 , 羊有跪乳之恩 。 父母把子女养大是多么的不容易 , 我们做子女的也应该尽我们最大的努力 , 让父母能安度晚年 , 莫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在 。 ”通过调解员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规劝 , 在法律的威慑和道德的呼唤中 , 杜某的二儿子终于答应赡养老人 , 并现场签订了赡养协议 。 杜某的其他子女也都纷纷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善待自己的父母 , 该赡养纠纷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
近年来 , 鲁山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 建立健全调解组织 , 基本形成以司法所为基础平台 , “横向到边 , 纵向到底 , 遍布乡村 , 全覆盖”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
今年以来 , 全县各司法所组织辖区调解员培训24次 , 参训调解员达610余人;全县各司法所上报调解案件1885起 , 均得到了合情合理、有效的调解 , 受到了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
(鲁山县委宣传部乔新强王新华供稿)
【鲁山县|鲁山县司法局:耐心调解赡养纠纷受人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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